大西北网1月9日讯 2015年,新疆将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更具针对性的差别化就业政策。政策重点向南疆倾斜,南疆低收入人员找到工作不仅有工资拿,还会有补贴,低保户还能保留低保待遇一年。
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会上,人社厅厅长艾尼瓦尔·依明介绍说,人社厅已将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方案提交自治区党委、政府,待批准后就会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更加积极、更具针对性。”
据了解,在2009年和2010年,新疆出台了一系列促就业政策,目前这些政策实施期限将至,这也是新疆要启动新一轮促就业政策的原因所在。
据介绍,新的促进就业政策在延续上一轮就业政策内容外,还增加了一些地域差别。比如,新一轮政策特别向南疆四地州倾斜,针对解决南疆四地州就业做出了更加细化的政策。
首先,南疆四地州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享受低保的城乡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的,低保待遇将保留一年,以此鼓励南疆劳动者就业。
此外,对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出了具体措施。计划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将新疆有组织到内地就业的少数民族劳动力人数提高和稳定在5万人左右,恢复到2009年前的水平;将就业人员细化为青年农业富余劳动力、青壮年农业富余劳动力、年龄偏大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牧区少数民族女性富余劳动力,针对不同类型的富余劳动力制定不同标准的转移就业措施。
比如,对南疆青壮年农业富余劳动力,组织其参加“短平快”项目;对农牧区少数民族女性,开展纺织、家政、缝纫等专项职业培训,依托民族手工艺增加收入;针对南疆劳动力到内地就业输出人员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实施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配合相关部门在内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集中地设立服务工作站,加强针对性服务。
据介绍,2014年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7万人。2015年新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
“当前,新疆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促进就业任务艰巨。据测算,2015年--2020年,新疆年均需解决城镇就业60多万人,农村还有近300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杨勇说,2015年,除了继续稳步推进就业任务的完成外,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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