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新疆出台职工发放福利细则
自治区总工会:正常福利该发则发
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月饼、春节的年货……这些曾给职工带来温暖的传统集体福利,近年来却成了许多职工心中抹不去的“回忆”。13日,自治区总工会明确表示,逢年过节正常的节日慰问品、困难职工个人及家庭应得的补助等工会会员福利均可正常发放。
继全国总工会针对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做出细节性的解释后,自治区总工会日前也出台了新疆各级工会组织过年过节工会怎么发福利、慰问品的指导性意见,并明确了新疆的福利发放标准,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陆续下发全疆各级工会组织。
《意见》明确表示,基层工会可以逢年过节向工会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同时还明确了福利发放的标准。
其中,“逢年过节”指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习惯的用品以及职工群众必备的生活日用品,例如简装月饼、粽子、生日蛋糕或者大米、白面、食用油等。
《意见》同时明确,针对工会会员个人或家庭因疾病或灾害遇到较大困难时,工会组织将继续给予一定的补助。不仅如此,简单的会员生日慰问、组织工会会员看电影等都属于正常的工会会员福利。
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军说:“我们新疆与其他省份不同,困难职工多且职工群体庞大,特别是我们还有自己独有的法定节日,因此仔细考量后,新疆确定了比全国平均水平更高的职工福利发放标准。”
自治区总工会表示,反腐败本意是反三公消费、个别官员的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以及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等灰色地带,还有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占国家资产的腐败行为,但绝对不是针对职工的正常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