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日讯 路遇情敌小倩,怒火中烧的阿美将其痛打一顿,小倩向公安机关报案,阿美被抓后才意识到自己犯了法。
近日,米东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阿美提起了公诉,米东区法院审理认为,阿美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相关规定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于阿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小倩各项经济损失15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决阿美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
2011年,阿美和丈夫阿辉通过相亲认识,不久就在四川老家摆酒席成了亲,但未领取结婚证。两人有一个女儿。2013年,他们来到乌市米东区打工,慢慢地阿辉常常好几天不回家,阿美预感到丈夫出了问题。
阿美从丈夫的朋友处打听到,阿辉和一个叫小倩的女子来往密切。阿美找到小倩家,不由分说扇了小倩几耳光,警告小倩别打阿辉的主意。回家后,阿美又和阿辉大吵了几次,阿辉索性不回家了。看到丈夫如此绝情,阿美恨透了小倩。
2014年5月,阿美和两个姐妹一起逛街时,无意间发现小倩正在闲转,阿美上前揪住小倩的头发一顿暴打,随后她们开车带着小倩来到米东区一处偏僻山坡上。小倩下车后趁机拔脚就跑,躲藏起来,直到阿美她们开车离开才下山报警。经法医鉴定,小倩左耳轻伤二级。2014年11月,阿美被警方抓获。
释法
主审法官说,这个案件固然有阿美丈夫花心的因素,但根源是阿美不懂法,结婚未领证,面对感情纠葛时采取暴力手段,最终落得两败俱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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