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一排污企业被 “按日计罚”208万元

时间:2015-05-16 12:4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赵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5月16日讯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哈密地区一家大型煤化工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当地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程序,26天计罚金额达208万元。

据悉,该案件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新疆首例“按日计罚”案件。2月5日,哈密地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潞安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号发电锅炉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检查

当天,烟尘、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持续超标。哈密地区环保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月3日,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未改正违法行为。随即,哈密地区环保局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计罚日期为2月6日至3月3日共26天,“按日计罚”罚款金额为208万元。

“按日计罚”是新《环保法》中的一项新规定,它打破了环保部门的罚款数额限制,企业违法时间越长,被罚款的金额越高。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新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 新疆公安部门发布40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 新疆独库公路:一日看四季,十里不同天(图)
  • 新疆首个“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基地成立
  •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变沙成“金”——兵团一师十一团
  • 新疆便民办税打通“最后一公里”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