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6日讯 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全面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与不合格信息。近期抽检的359个批次食品和保健食品中,酒类不合格产品位居第一。
据了解,在此次抽检的产品中,抽检食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率2.11%;抽检保健食品27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7.41%。
“以江西某药业公司生产的甘草良咽糖为例,在规定含量中,糖中甘草酸的含量应达到每100克中含有594毫克的标准,可在检测中并未检出甘草酸。”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长宏说,这说明其中主要功效成分含量不足,以次充好。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检以新疆地产产品为重点,涉及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和减肥、改善睡眠、清咽等10类功能类别保健食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食品品质指标不达标,主要是酒类产品,其酒精度、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肉及肉制品中重金属超标;保健食品中主要功效成分含量不足,达不到应有功效,不能称之为保健食品。
6批次酒类不合格产品:新疆王液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密大枣干红酒和哈密大枣酒、乌市米东区火洲葡萄酒厂生产的全汁红葡萄酒、博乐市华丰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红葡萄酒、新疆榆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泉上马酒、新疆昕源酒业酿造厂生产的昕源大曲酒。
2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念菴堂江绿甘草良咽糖、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绿牌甘草良咽糖。
1批次肉类不合格产品:伊犁叁代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熏马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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