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了让游客们高兴,旅游大客车的司机陪客人喝完啤酒后,又和朋友喝,因“饮酒驾驶”,他丢了工作。
昨天,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交警大队了解到,8月3日凌晨0时36分,沙区交警大队交警田文化与同事在青峰路四号洞路段夜检时,一辆从外环路驶入青峰路的白色大型普通客车驶入检查点,“常查酒驾有了经验,看到司机的眼睛我就意识到他可能喝酒了,直接问他,对方称中午喝的。”
田文化说,接下来酒精检测数值为3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司机马某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我就喝了一点啤酒。”随后他被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血液检测,结果为2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马某表示自己只喝了1瓶啤酒时,田文化对他说:“你肯定不止喝了一瓶,起码是两三瓶。”
原来当天马某从机场接了台湾游客到一家酒店吃晚餐,这期间马某陪游客喝了一杯啤酒,随后又到经二路和朋友吃火锅,又喝了啤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就要接游客出游,自认为酒量不错的马某就回到酒店开车。因饮酒驾驶营运客车,马某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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