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乌大北线12公里路段分道限速
大黄山服务区至南泉子收费站区间时速:小客车80公里,货车60公里
大西北网讯 吐乌大北线南泉子收费站白杨河大下坡改造工程日前结束,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获悉,该路段从大黄山服务区至南泉子收费站共12公里道路从即日起改为分车道限速,且将对该路段实行区间测速。
南泉子收费站站前广场,为白杨河大下坡路段区间测速终点。
改造前该路段事故频发
G216 线555公里至567公里处(大黄山服务区至南泉子收费站)近年来多次发生伤人、亡人交通事故。高支队阜康大队大队长杨凡说:“改造前该路段车流量大、夜间货车集中通行,导致事故频发且易发生大规模拥堵。”
记者了解到,改造前白杨河大下坡路事故频发及收费站排队主要是夜间车流量较大,晚9点至早9点通过南泉子收费站车流量基本超过2500辆。大型货车为躲避治超往往等治超站下班时集中通行;白杨河大下坡路段坡度较大,大型货车经常刹车易造成制动失灵引发追尾事故;大型货车驾驶员作息时间不规律,睡眠不足易疲劳驾驶;道路警示标志、提示牌较少。
大车小车将分道行驶
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缓解通行压力,阜康大队经过多次调研,同时与公路管理局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决定将白杨河大下坡路段部分设施及标志标线重新改造。目前,已对路面标志、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右侧为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运车辆通行,左侧为小型客车通行。新限速标准为客车80公里/小时,货车60公里/小时。
路面以白色字体标明车辆通行车道及限速值,把白色虚线改为白色实线,不得随意变更车道。10月1日后,高速公路交警将对超速行驶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给予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进行区间及流动测速
为提示驾驶员,高速交警在此路段增设4处龙门架进行车道分界提示,增设2处车道及区间测速提示牌,1处限速牌,并把该路段原先“客车100公里/小时,货车80公里/小时”限速值更改为“客车80公里/小时,货车60公里/小时”,进行区间及流动测速。
区间测速起始距离为5.8公里,按此路段限速规定(客车80公里/小时、货车60公里/小时),客车通过测速区域时间不得在4.35分钟内,货车不得在5.8分钟内。
9月20日至10月1日,作为宣传教育期,此路段被监控抓拍及当场查获的车辆,对超速行驶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以批评教育、提醒为主(发生交通事故除外)。10月1日后,被新增测速监控设备抓拍到及巡逻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全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超速10%以上未达20%,处以200元、记3分处罚;超速20%以上未达50%,处以200元、记6分处罚;超速50%以上,处以2000元、记12分处罚,并处吊销驾驶证。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