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四五次会议
15日上午和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分别举行第四次、第五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上午,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修改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三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以上四个决定、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汇报,确定了各项正式名单,决定将各项正式候选人,连同各项接受辞去职务的决定草案、专门委员会名单草案,一并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和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下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201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2015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草案、修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八个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的自治区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主席团会议决定了宣誓方式和领誓人。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春贤、王永明、贾帕尔·阿比布拉、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上午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