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5元
记者从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自治区基层卫生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将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了由“建章立制”向“提质扩面”的转变。“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元提高至40元。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从10类增加到12类,受益人群不断扩大,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到了实处,彻底扭转了“重医轻防”“以医养防”的现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模式,推进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签约服务。推进基层签约服务,丰富和规范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整合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医防结合。鼓励签约医生根据居民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如预约转诊、健康咨询、重点人群上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