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将对破坏胡杨林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
为保护胡杨林资源安全,我区将组织开展打击破坏胡杨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塔里木河流域作为重点区域,把开荒毁林、乱征乱占胡杨林地、破坏古树(百年以上胡杨)、盗伐滥伐胡杨、破坏自然景观(擅自盗挖枯死木、风倒木、树根)、专门从事非法加工胡杨产品、非法运输胡杨、擅自改变灌溉渠道致使胡杨大面积死亡、排放危险废物致使胡杨大面积死亡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保护好现有的胡杨森林资源,为退化胡杨林的恢复创造良好环境。
据悉,根据当前打击破坏胡杨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区还将制定胡杨林资源价值认定标准,成立新疆森林公安司法鉴定机构。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将对案件多发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5年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查处破坏胡杨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78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