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2016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情况
8月30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情况,其中电视机、学生文具、精油、纸尿裤、奶瓶、奶嘴等6种商品的合格率高于90%。
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工商局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等地区流通领域的电子电器类商品、装饰装修建材类商品、服装服饰及家纺类商品、儿童及婴幼儿用品类商品、日用化工类商品以及其他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共抽查214家销售单位,抽取涉及30类共计1023组商品进行检验,其中合格692组,整体合格率为67.6%。棉被、地产服装、管材、电线等合格率均不及20%,棉被抽查合格率为0.0%,地产服装合格率仅13.3%
为确保消费安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根据监测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自治区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