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燕委员: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严厉打击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从源头上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的发生。”7日,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建议。
潘晓燕委员介绍,虽然目前我国已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但都分散在《刑法》等不同的法律法规中,而且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范围不够明确。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直接指向具体的个人,使得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显得滞后。
潘晓燕委员建议,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主体范围、个人信息管理者范围以及调整范围,在将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既要重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规定,也要补充民事责任的内容,达到三者的协调统一;明确网络运营商及其他掌握并使用个人信息的组织、单位、个人的法定义务,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严查泄密渠道,追究泄密者的责任;赋予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的充分控制权。若发现自己的信息被非法使用,可以依法向网络服务及其他机构提供者提出禁止性通知,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