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5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27日召开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月27日至29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查《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吐鲁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孔雀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审议《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报请批准工作办法》;审议研究了《关于检查〈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以上报告将书面印发本次常委会会议。会议还审阅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参加会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