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2017年一季度自治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之三
今年以来,我区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系列的惠民生政策出台并实施,使得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自治区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1元,同比增长9.1%,高于全国同期增速0.6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1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0元,同比增长8.1%。
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邰周海分析,促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的原因,首先是工资性收入。城镇方面,2016年下半年政策性增资“翘尾因素”对工资收入持续正向拉动;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继续为就业者营造良好条件,就业总体稳定,保持了工资性收入增长。农村方面,今年2月初自治区发出通知,在全疆范围内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抓住机遇,积极增加就业。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一季度外出从业人数同比增长26.6%,本地非农务工人数同比增长10.5%,农民工就业步伐加快,进一步扩充了经济来源。农村地区公益岗位需求增加,助推了工资性收入增长。
其次,是转移净收入。这两年自治区转移支付力度较大,去年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惠及全区10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今年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政府对困难家庭政策性补助的标准提高和覆盖范围扩大,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部署要求,通过“十大专项行动”精准扶贫,提高了农民转移净收入。
从经营净收入来看,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拉动居首位。主要是因为2016年棉花价格上涨,种植收入增加。此外,一季度部分畜产品价格呈现企稳态势,来自畜牧业的收入,带来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净收入增加。
“从结构方面来看,自治区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业继续领跑,成为带动全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有效带动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邰周海说。
此外,自治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了农业的生产效益、综合效益,进而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税赋,增强实体经济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有效供给,补好短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质量,扩大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