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全疆开展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5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5月8日至10月31日,全疆交警部门将针对城市交通“顽疾”,进行为期近半年的大整治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定为统一行动日。
据介绍,此次交通整治查处的重点为“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另外,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停车上下客,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按各行其道规定通行、违反非机动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以及违反规定载人,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不文明违法行为也是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确定的重点县市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博乐市、伊宁市、塔城市、阿勒泰市、昌吉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奎屯市、乌苏市、精河县、尉犁县、伊宁县、莎车县、墨玉县、库车县、奇台县。这二十四个县市还将分别打造3条秩序严管街和2条示范路。
此次整治将紧盯城市交通秩序乱点、乱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覆盖、零容忍,用最严格的治理手段,按照“治堵先治乱”的原则,确保在9月底前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