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18个集体37名个人在京受表彰
新疆公安英模载誉归来
5月20日下午,新疆公安机关进京出席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代表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霍留军带领下,载誉归来。
新疆公安机关伊宁县公安局、疏勒县公安局、库车县公安局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友好南路派出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一支队二大队等15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处长木塔力甫·阿不都热合曼等6人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一支队副支队长任小林等3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5月19日,库车县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一支队二大队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公安局马尔洋派出所所长丁发根、伊宁市公安局一大队副大队长努尔扎曼·木明、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辛奕辰、自治区公安厅二十一处一分队分队长迪力夏提·克尤木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在现场接受表彰。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田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兼墨玉县公安局政委木拉提·西日甫江作为全国公安机关10名特邀英模代表之一参加表彰大会。
努尔扎曼·木明作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代表上台领奖,他表示,受到公安部表彰既感到无上的光荣和骄傲,也感到使命和责任的重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下,公安部先后组织召开了10次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进入新世纪以来,公安部已先后4次召开表彰大会,新疆公安机关共有67个集体、107名个人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