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1日电(记者张晓龙)生活在偏远山区、沙漠腹地等区域的8万余新疆贫困人口,年内将全部搬离原居住地,在政府帮助下开始新生活。为完成这一目标,新疆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融资将达到41.72亿元,同比增长逾2倍。
新疆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江介绍,新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融资资金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易地扶贫战略目标,全区将在2017年提前完成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也就是说除完成2017年工作外,还要提前完成2018年的工作。
根据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规划,到2018年,新疆将完成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区域的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使贫困群众户均住房面积达到50至80平方米,满足安全饮水、便利出行、生产生活用电等基本需求,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
去年,新疆已对2.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今年,新疆将把其余8.39万人搬出缺乏生存条件的地区。
据新疆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新疆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额将达到50.11亿元。其中,除中央预算内资金8.39亿元外,超过80%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融资资金组成。这些融资资金主要包括地方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贴息贷款。
自2016年起,自治区发改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新疆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新疆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的统贷、管理、归集还本息。工程资金从自治区投融资平台到县(市)承接平台,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管理。
截至目前,新疆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计签署2017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协议62份,完成对32个县(市)62笔融资资金的发放,拨付金额总计17.6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2.69亿元,长期贴息贷款9亿元,已完成今年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任务42.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