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九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20个地县整改进展情况(一)
原标题: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编者按]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11月,九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10个巡视组对和田地区、伊吾县等20个地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2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县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19年4月以来,被巡视地县党委陆续报送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视公开有关要求,从今日起,本报将分四期刊登被巡视地县党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伊吾县: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问题:扶贫项目落实不够精准
整改:健全扶贫项目决策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公示公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及资金公开透明。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宣讲,稳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追回政策外享受的扶贫牲畜、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将追回的扶贫羊按照“四议两公开”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追回的扶贫资金上缴县财政,并重新报备实施项目。
问题:脱贫攻坚工作监督乏力
整改: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力度,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健全村级监察员队伍,聘请信息员93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组织开展4次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3800余人次;组织45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以来,开展抽查和明察暗访2次,发现并反馈问题13条;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0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72.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8.67万元。
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在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和清理工作,责令主动退款,并说明情况,共清理清缴97个部门单位违规款项212.34万元。开展“三公经费”支出考核预警和约谈提醒工作。对“三公经费”超进度列支的单位,下达预警通知书;对“三公经费”人均支出总额排前3名或公务接待费增长幅度超过10%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夯实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
问题:扶贫项目不精准、盲目决策
整改:建立项目“两上两下”申报机制,确保扶贫项目申报精准。建立项目绩效评审机制,成立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对财政扶贫项目进行评审,杜绝没有效益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建立项目逐级研究决策机制,对评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逐级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实施。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共对16人立案审查调查,11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中。
问题: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弱化
整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调整完善县级领导干部五级示范引领联系点,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常态化履行抓基层党建、促分管工作。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一强双带四发挥”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问题:扶贫领域监督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坚持挺纪在前,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修订完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每月听取县纪委监委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整改台账,督促责任单位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下功夫,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严肃追责问责。充实扶贫领域案件查办专案组力量,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140件,谈话函询13件,初核113件,立案102件,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组织处理19人,下发通报13批66件74人。
吉木乃县:以巡视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问题: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县乡两级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深化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理解认识。依托“冬季攻势”培训各级干部4期、3000余人次。把宣传《吉木乃县惠民政策选编》纳入“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及周一升国旗大宣讲活动,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利用县电视台、“吉木乃零距离”和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宣传惠民政策380余场次。
问题:统筹领导不力、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印发《吉木乃县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调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组,安排1名县委常委、1名政府副县长专司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吉木乃县四级联动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与16个专项行动组、7个乡镇签订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责任书。印发《关于推进乡镇扶贫干部专职专责通知》,配齐配强乡村扶贫专干。分批培训县乡村干部,提高精准扶贫能力。制定《吉木乃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问题:对扶贫领域监督不到位
整改: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设置扶贫领域案件线索举报箱54个,通过电视、微信、网站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将13个贫困村和16个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牵头单位纳入今年巡察对象,着力发现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量化办案数量,重点查处了以乡级财务人员集体腐败为代表的一批扶贫领域案件。县纪委监委组建办案组7个,对向扶贫资金、贫困群众伸黑手的,坚决查处、严惩不贷。今年以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6人。
青河县:以问责促巡视整改落实
问题:扶贫政策学习宣传不够
整改: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扶贫政策培训9期750余人次。通过农牧民夜校、国旗下宣讲、广播电视、公众平台等方式强化农牧民群众惠民政策宣传,印发《青河县脱贫攻坚应知应会》《2019年度青河县惠民政策汇编》1万余册。发挥结对帮扶领导干部主力军作用,让住户干部和贫困户一起参与制定发展规划,了解政策和增收途径,帮助群众算清算好致富增收明白账。
问题: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制定《县乡联动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与各行政村第一书记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成员单位每季度深入乡镇、村至少开展调研1次。十大专项牵头单位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统筹协调、示范推动、定期联席、全面履职等措施,全面跟进所涉及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到位。编制《青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青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方案》《青河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暨近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力促阿魏灌区建设成为阿勒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示范园。
问题: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
整改: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述责汇报会,通报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干部“四风”等典型案例18起。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各类餐饮娱乐场所28家、公务车辆36辆。充分发挥3个纪工委派驻监督作用,查办案件9件。建立群众工作督导大数据平台。深挖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48个,初核了结18件,正在调查核实13件,立案审查17件,其中已结案15件16人。
阿合奇县: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
问题: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已组织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抓深化、抓消化、抓转化。县委书记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开展“冬季攻势”作为推进巡视整改重要措施,带头讲“抓党建促脱贫”专题党课,广泛开展各类扶贫专题培训,完成各级干部培训97期4000余人次,组织贫困群众培训298期3万多人次,着力提高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力。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缺位
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制定《阿合奇县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阿合奇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压实“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包乡包村领导的责任,压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办的责任,压实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扶贫专干的责任,细化脱贫巩固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曾一度缺位
整改:对2013年以来的所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查处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17人,查办失职失责、失职渎职相关责任人7人,查办15个专项组移送的问题线索26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问责处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件,对出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13份。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