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接受宴请醉驾肇事致人死亡 14人被问责

时间:2016-06-13 21:38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 朱顺忠 点击: 载入中...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实习生 张喜斌)今日下午,法晚记者从湖南省纪委获悉,近日,郴州市桂阳县纪委严肃查处了桂阳县仁义镇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谢建国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驶致人死亡案件,共问责14人。

案件回放

桂阳县仁义大酒楼老板曹某为了让仁义镇中学照顾其生意,并尽快结清2015年学校所欠招待费。2016年3月24日晚,曹某宴请了桂阳县仁义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谢建国等7名学校领导到酒楼用餐。到席的还有曹某的亲戚刘潭文、刘杰和谢建国的亲戚陈明刚,3人都是桂阳县烟草公司职工。席间,8人参与饮酒劝酒。

酒后,谢建国驾驶私家车行驶至培才路238队路段时,越过中线占道行驶,与对向行驶的另一辆小轿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谢建国立即电话告诉其妻子肖某事故现场后弃车逃离,肖某即安排其弟肖嗣海顶替谢建国到交警大队投案,被民警识破。次日凌晨1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从仁义镇中学将谢建国带回接受调查。

3月30日,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建国忽视交通安全,醉酒(98.6mg/100ml)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事故后未报警弃车逃离现场,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件调查

此案发生后,桂阳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均未将谢建国的违纪违法线索上报县纪委。4月14日,经群众举报,桂阳县纪委介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还查实了桂阳县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以及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按要求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县纪委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仁义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谢建国开除党籍处分、免去校长职务(其政纪处分待司法部门作出结论后再作处理)。给予参加宴请的仁义镇中学副校长李一帆、工会主席魏勇、办公室主任周正资、总务主任侯卫平、政教主任尹华军、教务主任蒋新梅及县烟草公司职工刘潭文、刘杰、陈明刚等9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对仁义镇中学负有监管职责的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欧阳军全县通报批评;对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成华诫勉谈话处理;对县教育局局长刘阳平予以约谈。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尹锦刚予以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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