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鹤壁市的宋某为债务所迫将自家的奔驰车卖给家住内黄县的债权人张某。宋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将已经卖出去的奔驰车偷了回来。这一卖一收之间,他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由债务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8月11日,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7月24日一大早,家住内黄县城某小区的张某准备开车上班,到了楼下却发现自己刚买不久的二手奔驰车不见了。张某并未急着报案,而是拨通了买车时的中间人陈某的电话。陈某告诉他,奔驰车原来的车主宋某打电话说,因其在鹤壁市与他人有经济纠纷,被别人起诉到了法院,于是那辆奔驰车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分院扣押了。一听这话,张某与陈某立即找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分院进行询问,该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根本就没有受理这起案件。此时,张某意识到这其中有猫腻。
7月26日,张某向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报案。2016年年初,宋某和其前妻向张某借了50万元,承诺3个月之后还钱。不料宋某做生意赔了,还不起欠款,于是将自家的奔驰车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双方还签订了机动车交易合同。谁知车买了不久就丢了。
长庆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调取案发地点及周边街道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显示,7月24日2时30分许,一名男子来到被盗红色奔驰车旁,用钥匙打开车门,然后开车驶出张某所居住的小区。办案民警一路追踪被盗车辆的行动轨迹,7月24日2时40分,被盗车上了濮鹤高速。经报案人张某辨认,开车的男子正是被盗奔驰车的原车主宋某。
7月30日晚上,办案民警通过多方侦查发现被盗车辆在鹤壁城区出现。随后长庆路派出所所长高广法立即带领民警赶赴鹤壁。民警找到被盗车辆后,发现开车的正是宋某。由于宋某是鹤壁人,他要求此事在鹤壁处理。鹤壁警方赶到现场,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后,与内黄办案民警一道做宋某的工作并告诉宋某,这起案件确实归内黄警方管辖。宋某只好打开车门束手就擒,被带回内黄县公安局审理。
据宋某供述,今年7月,宋某由于债务缠身,将奔驰车顶账给张某后,他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可以还债,于是又打起了那辆奔驰车的主意。宋某从鹤壁来到内黄,经过几天连续的跟踪,他确定了张某的住处及那辆奔驰车停放的位置。7月24日2时30分许,宋某来到张某居住的小区,找到停在小区的奔驰轿车,他用自己预留的一把车钥匙将车开走。他知道张某不会善罢甘休,又怕警察以盗窃罪抓他,于是编造了一个故事,告诉中间人陈某,说奔驰车让法院给扣押了。 7月31日,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11日,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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