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家了吗?你没听出我是谁?”3名男子通过冒充受害人朋友、亲人、领导等进行诈骗,在通话时,均不说名字,让受害者猜测其身份,随后再跟据受害者猜测的结果来设计诈骗流程。不到1年时间,3人利用这种老骗术,成功诈骗81人,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近日,成都市青白江法院对上述三人判处16年到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5年1月17日,正在上班的李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你回家了吗?你没听出我是谁?”李某想了一下,觉得声音有点像三叔的儿子说:“小明啊?”,对方答道:“是的,我换号了,告诉你一声,我在外地呢。”李某随即将电话存下来。第二天,李某又接到对方的电话:“大姐,你给我汇1万块钱。”随后将一个户名为杨某的账号发给了李某,李某在ATM机上转了1万到对方指定的账号,并打电话告知了对方,对方接着问:“大姐,你卡里还有多少钱?”“两万。”李某毫无戒备的回答,并按对方的要求将2万块钱再次汇了过去。直到下午李某打小明原来的手机号才发现自己被骗。
使用上诉骗术,张某、黄某、刘某在一年的时间里,通过冒充受害者的亲人、领导、朋友等,成功诈骗81起。在与受害者通话时,均不说名字,让受害者猜测其身份,大多数的受害者都是根据对方的声音来对号入座,张某等人则根据受害者的回答来设计诈骗流程及金额。
2015年8月14日,民警在广东省一农村信用社将正在取赃款的张某和黄某抓获并羁押,同时在张某身上查获364张信用卡。2016年2月23日,民警在广东茂名市一银行将正在取赃款的刘某抓获并羁押。经审理查明,张某参与诈骗81次,涉案金额2096150元;黄某参与诈骗4次,涉案金额36000元;刘某参与诈骗2次,涉案金额13050元。
张某等三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共计364张,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到1年1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13万元到6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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