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交大撤销开除癌症女教师决定 人事处长被停职

时间:2016-08-22 19:59来源:大西北网-新京报 作者: 吴为 点击: 载入中...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患癌症后遭到学校开除的女教师刘伶利的家属日前已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商谈。今日(8月22日)上午,该学院下发了文件,称恢复与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还提出了一份7.2万元的工资及补偿表。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8月22日下发“兰博院发(2016)81号”文件,通知中说,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5甘01民终992号)终审判决,博文学院按一、二审判决执行恢复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撤销“兰博院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开除刘伶利的决定。

同时,在另一份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发布“兰博院发(2016)80号”的文件里,院方称人事处处长江雪芸在处理刘伶利老师相关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误,现决定对江雪芸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对于刘伶利的工资和丧葬抚恤补偿,兰交大博文学院列出了2项补偿金,一项是刘伶利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资57600元(按每月2400元计算),补偿按6个月工资计算的丧葬抚恤金14400元,两项合计72000元。

刘伶利案的代理律师蔡翔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学院履行法院判决,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未发放的病假工资进行了补发。至于是否将继续向学院索要因医保未报销造成的医药费损失,蔡翔表示,学院道歉是未来商谈的基础,没有这一个基础,所有的商谈都没法继续下去。

蔡翔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学院人性化过于缺失,对刘伶利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目前他们提出的院长陈玲和人事处长江雪芸向其家人道歉的要求,学院仍然没有表示。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说:“我们向学院提出的要求首先是道歉,我的女儿需要得到起码的尊重。但现在还没有人给我们道歉。”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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