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出具给罗云的收条
一方面通过亲戚朋友广泛搜罗需要就业的学生或社会青年,根据工作岗位不同,收取几万元不等的介绍费;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的上线,帮助这些人安排高速收费员、银行柜员、火车乘务员等工作。其中,几万元的介绍费一部分给上线,作为安排工作的酬劳或其他用途,剩下的则自己截留,作为从中牵线搭桥的报酬。
从2014年开始到2016年上半年,达州一名女老师罗云(化名)一直在从事这样一份“兼职”。罗云的父亲患病,家庭经济压力大,她希望通过这个“兼职”赚点“外快”。这个看似一本万利的生意,不料却出了意外。罗云不仅没能赚到“外快”,反被自己的上线骗了100余万元。
打开“赚钱”门道
网友介绍认识上线
罗云,达州市达川区某学校的一名老师,由于自己父亲身患癌症,又与前夫感情不合离婚,家庭经济压力较大。2014年,罗云通过网上认识的朋友了解到,可以通过帮别人介绍工作赚取“外快”,便心生羡慕。并通过网上的朋友,认识了可以帮人安排工作的李勇,李勇也是罗云认识的第一位上线。
李勇很快为她打开了“赚钱”的门道,并让她尝到了“外快”的甜头。据罗云介绍,2014年,她通过上线成功安排学生到火车站上班,介绍费是每人2.5万元;2015年,又成功安排3人到重庆某高速做收费员,介绍费是每人6000元。同年,通过后来的上线成功安排2人到成都绕城高速做收费员,介绍费是每人5万元。
老上线安排工作受阻
介绍22人给新上线
有了前面成功安排工作的经验,和“第一桶金”带来的刺激,罗云在这条路上越来越有信心,步子也越来越大。2014年下半年,罗云向自己的第一位上线李勇又介绍了5人,准备安排到火车站上班,每人介绍费3.3万元,但未成功。
在老上线安排工作受阻的情况下,罗云并未停止脚步,而是通过李勇又结识了新的上线刘林。随后,罗云把在李勇处安排工作受阻的5人又介绍给新上线刘林,同时另介绍17人,前后共计22人,准备安排到火车上工作。
据其介绍,按照刘林的筹划和安排,这22人中,8人准备安排到动车组,14人到普通车;16人准备到成都段,每人2.2万元,6人到重庆段,每人2万元。
几经周折
学生终于上车实习 4个月后回家等消息
2015年3月,刘林通知这22人到成都培训,接待这些学生的是成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每人收取4300元的培训费。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将学生送到成都某中专学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学习。
当3个月的“培训学习”结束后,这22名学生被告知回家等消息。2015年9月,又被通知到成都专门培养铁路员工的某学校考上车的有关资格证。罗云说:“到目前为止,这些学生都只看到了分数,没拿到证。而且当时有两个学生没考过,我又另外给刘林拿了钱,让他走后门。”
学生们一等再等,终于在2015年的12月收到了刘林的通知,刘林告诉学生可以上车实习了,三个月后转正。在正式上车前,这些学生又被安排到成都某技工学校进行了1个月的培训。不料,这些学生在火车上实习了4个月后,却再次被告知,回家等消息。
罗云说:“这些学生在火车上跑了4个月,一分钱工资都没发。今年7月,我带着学生到成都市劳动局、成都铁路公司去,才给他们每人发了1800元。后来我了解到,当时刘林让学生去实习,说3个月后转正都是骗人的,其实是当时正值春运,铁路上需要人。”
再介绍8人到信用社
38人到高速公司
据罗云介绍,就在自己给刘林介绍学生到火车上工作的同时,刘林告诉她,还有其他门路可以走,比如信用社、高速公司等。罗云又向刘林介绍了8人准备安排到信用社,38人准备安排到川东高速公司。在准备安排到信用社的8人中,其中5人参加四川省信用联社的招聘,3人参加成都市信用联社的招聘,介绍费等安排成功后再具体核定,但每人必须先交5万元的定金。
罗云说:“我只收到了两个学生的定金,其中一人2万,一人3人。8个人总共需要的40万定金,我全部打给了刘林,除去两个学生交的5万元,其余35万都是我借钱垫的。”
今年2月,罗云陪着准备安排到省联社的5人到成都,在刘林介绍的一家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温江某学校准备“补差额”报道注册,然后进行岗前培训,但却被人告发。因此,未报到注册,也未培训成功,当天返回达州。在回到达州10多天后,又被刘林通知到成都某大学培训,但仍未成功。
罗云说:“前面连续两次都出了问题,我有点担心,但劳务公司的负责人信誓旦旦地告诉我绝对没问题。还告诉我可以不培训,后面直接安排工作。”
准备安排到成都市信用联社的3人,则被刘林安排到成都另一所大学进行培训,交了2680元的培训费,但仍未安排工作成功。“后来又被他们忽悠着到其他银行去面试,但也一直没成功。”
据罗云介绍,准备安排到高速公路做收费员的38人,在刘某及其介绍的劳务公司老总的两轮“面试”下,通过了26人,交了3800元的培训费,培训了1个多月后回家等消息。同样,这26人的介绍费也要等安排成功后再核定,只需先交1.6万元定金。
发现上当 走上讨债路
父亲跳楼自杀
从罗云给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提供的收条显示,罗云分别于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10日,分别向刘林付款83.6万元、8万元、14万元,共计110.6万元。另外,还有两笔未计入内。在收条上还注明,“若安排不了,全额退还。”
罗云先后三个批次共介绍58人给刘林,但这些人的工作一直未落实。今年4月左右,罗云终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走上了讨债路。同时,部分给罗云交了定金的学生,以及她的债主也纷纷向她讨要债务。“我当时给刘林交的定金中,除了学生给我的部分钱,其他基本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据罗云介绍,她在向刘林讨债的同时,已经向成都当地警方报警,但因为是经济纠纷,未予立案。罗云后来陆续从刘林处要回了11.5万元,“没过多久,刘林就被成都双流公安局拘捕了,据说是因为其他案件。”后来,罗云回到达州,在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立案。
近日,罗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刚刚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我父亲知道我欠别人很多钱后,自己在家里跳楼自杀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