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张耀彬 记者 臧晓松)今年4月,扬州宝应县303县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货车司机王某在撞伤一名老人后不仅不施救,反而用毛巾捂住老人口鼻致其窒息,后将老人抛尸。一场交通事故转变成严重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将王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3日凌晨,有人报警,一辆货车停在路中间,一名老人躺在地上,货车车头被撞坏。警方到场,却没有发现肇事者和伤者的踪影,联系几家医院都被告知没有收治车祸伤者,由此确定肇事者逃逸。通过对监控视频的研判,警方发现嫌疑车辆是一辆盐城牌照小货车,4月13日下午,办案民警抓获车主王某。
原来,当天王某驾车从建湖出发去仪征送货,凌晨4点左右,因为雾大,他隐约看到前方有东西移动,就撞了上去。王某下车,只见货车前方躺着一名老人,口鼻流血,发出“哼哼”的声音。
王某向警方交代,他当时心里又乱又怕,就想制造出老人被撞死的假象。他找来毛巾,捂住老人口鼻。几分钟后,见老人不再动弹,就把老人拖到路边油菜田中,驾车离开。途中,王某想到,老人留在现场迟早会被发现,警方一定能找到他。于是王某返回,把老人抱上车,准备找个偏僻地方抛尸。没开多远,王某突然想到,他车上的年检、保险标贴都被撞落,又折返现场,捡走散落的车检、保险标贴等。随后开车到大溪河桥,把老人扔到河里。
老人76岁,经鉴定,系多发性损伤死亡。警方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在检察官提审时,王某称是一念之差,才犯下如此大错。事实上,王某货车证照、保险齐全,如果按正常交通事故来处理不至于事态恶化。王某为逃避责任,采取极端方式处理,将受到法律制裁,也给受害者家庭留下伤痛。办案人员提醒,遇到交通意外务必理性处置,主动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