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刚来南宁不久的谢先生,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运气却没有变旺,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
9月23日晚上,这封举报信在网上流传,引来大量吃瓜群众围观↑↑
举报信中说,9月11日,谢先生到华联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84g”一袋,单价5.00元。其产品正面显著位置较大字体标示: 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因受其诱导,所以购买了一袋,买回家后连续食用多天,运气并没有变旺、变好。
据此,谢先生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投诉人要求 赔偿500元。”>>【热点推荐】少年捅死同学:我想弄死他 反正我才十四岁
在举报信中,谢先生还列出了4项举报请求:
包括依法书面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后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被投诉举报人退还货款并赔偿;
依法对被投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奖励投诉举报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该举报信在网上传出后,引起网友强烈围观,并议论纷纷。
9月23日晚上10时左右,记者通过举报信上的电话联系谢先生确认,举报信确实是他在9月19日通过邮寄发出的。他说,除了寄送给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他还同时给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寄了一封陈述内容、诉求一致的投诉举报信。
“我查阅了旺旺雪饼的包装,包装显示这袋雪饼的生产厂家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他说,他因此给玉林市的执法部门也寄了投诉举报信,被举报人是广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9月21日,他接到一条来自工商部门的短信,随后,他接到了该分局来电,让他补充递交投诉举报所需要的材料。
截至9月24日中午,谢先生尚未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反馈。
在执法部门还没做出实质反应时,谢先生的举报投诉信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热点推荐】因丈夫一句"没走进你世界" 妻子先打胎后出走
谢先生很是郁闷,网上流传的举报信图片不是他拍的,也不是他上传的,当时给江南区食药监部门只寄送了一份,且流程显示已在9月20日上午11时由寄送目的地收发室签收,不知为何流传到了网上。
举报信在网上朋友圈中炸了锅,也在他身边掀起“暴风骤雨”。他说,在记者给他打电话前,他已经接到六七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大多是笑话他的,比如“这个你也信”,但他不回复这些短信; 还有的朋友,给他发来微信群、QQ群里网友的反应;还有不知从哪里知道他QQ号的网友,纷纷加他QQ要和他谈论举报信的事情。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