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湖口县,8岁女孩小芳的生命定格在了2016年8月29日。
她被同村12岁的男孩小勇杀死在粪坑里,尸体上堆了3块水泥块。
这起恶性事件发生后,未成年的小勇在公安局待了一天,又回到了学校照常上学,回到了原有的生活轨迹:年近7旬的奶奶陪读,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公安部门责令家长严加看管,但小勇的父亲称“没办法亲自管”。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律师表示,从现行的法律框架而言,对于小勇的这类行为并未提出法律依据和处理办法,亟待通过立法方式予以弥补,应当建立完善的预防、矫治和惩治制度。
粪坑捞出小女孩尸体
8月29日上午7时左右,小芳从家里失踪。家属报警并把孩子的照片打印在寻人启事上:8岁,女,身高1.2米左右,在家丢失,万分着急。
下午4时左右,邻居吴大妈在自家茅厕内取柴火,发现了小芳的尸体,溺在粪坑内。有邻居看到小芳的一只鞋子也掉在茅厕内,吴大妈说:“我家那个茅厕很久没用过了,那天我突然发现里面的柴火很乱,就去看了一下,看到一只小孩子的脚,我胆小,就不敢再动了。”
近日,“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走访案发现场时,这个茅厕已经重新上了一把新锁,新旧两把锁共同锁住木门。茅厕外,杂草丛生,透过门缝能看到里面有一块水泥板靠在墙角,里面还堆放了几堆柴火。
两名男性村民此前从这个茅厕里把小芳的尸体捞了出来,满身粪,外表有伤。
村民想起了当日发生的另一件与粪有关的事情。
就在小芳失踪的那个上午,同村男孩小勇跑到村前的池塘,找到正在洗衣服的奶奶,一身的粪。“你跑到哪里去了哦,怎么这么多粪,臭死了。”奶奶对着一起洗衣服的多名村民骂着小勇,然后洗干净了他的衣服,但当时并未引起别人注意。
而粪坑捞出尸体,把此前“一身粪”的小勇迅速勾联起来。
小勇很快被办案民警抓获。
村干部李毅被叫到县公安局,帮忙对小勇做思想工作。“警察审了三四遍,他(小勇)就是不说,在那里嚎啕大哭,最后鼻血都哭出来了”,李毅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他劝导了很久以后,小勇终于交代了案情。
小勇说,8月29日那天早上,奶奶帮他收拾好了衣服,要带他去县城报名读书,开学后将读七年级(初一)。准备走时,奶奶又说“明天去报名”。
小勇跑出门,去小华(被害人小芳的哥哥,比小勇小几岁)家里找他玩。小华当时跟爷爷出门碾米去了,只有妹妹小芳一个人在家。小芳本来跟着奶奶在村前池塘洗衣服,觉得无聊,就回家玩手机。
小勇见小华不在家,刚想走,小芳拿着手机要小勇帮她连无线网下载游戏玩。小芳家里没装无线网,小勇带着小芳来到邻居吴大妈家的后面,在那里连上了别人家的无线网。随后,两人轮流玩手机游戏。
知情人向“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透露,小芳的嘴唇和下体有伤痕。但小勇和小芳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以及小勇的作案过程,当地警方并未对外公布。
案发现场,就在吴大妈家很久没用过的茅厕内,粪坑内约有40公分深的积粪。据家属所知,小勇搬了三块水泥块压在小芳身上,小芳再没能爬出来。
小芳被杀死在这个粪坑里。图/北京时间 尹志艳
沉迷网络的少年
12岁,不负刑事责任,小勇被抓仅仅一天之后就走出了公安局。
案发次日,小勇前往中学报名,由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成为一名七年级(初一)的初中生,并于9月1日如期上学。
在公安以及乡、村干部等大力调解下,小勇的家人以一套作价22万元的商品房和8万元现金对小芳家属作出经济赔偿,承担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双方对这起未成年杀人事件达成民事和解。
小勇的父亲在他学校旁边租下了一间房屋,让小勇的奶奶在这里陪读,夫妻俩去外地打工了。
村民们无法把一个12岁、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对接一桩凶案,受害人还是一个小他4岁的女孩。多名村民说,小勇看上去是个很正常的一个孩子,不跟别人打架,也不怎么喜欢跟别人说话。
小勇老家的同族大伯、今年70岁的王文初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表示:“小勇一岁半就开始跟着奶奶生活,这孩子看上去很老实,从来不跟人家打架,看到人也有礼貌,就是暑假和寒假会回老家,平常都在县里,他家在县里买了房子。根本想不到这孩子会干这样的事。”
在村里,两名六年级的学生小军和小峰,整个暑假里都基本上和小勇在一起玩。
小军和小峰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小勇暑假回到村里老家后,他们三人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拿着手机去寻找无线网,然后破解密码蹭网,他们自己家里都没有安装无线网,“连上了网就下载小说看,也下载游戏玩”。
小军说,小勇经常是吃完早饭去他家找他,然后两人用一部手机一起蹭网看小说,经常是一直看到手机没电才回家吃饭。
“看神话小说,内容就是说一个人捡到了一样东西,然后就获得很大的神奇的力量,突然变得很厉害。”小军说。
小峰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他们也看过网上下载的动画片,“里面有很多穿着暴露,袒胸露乳的画面”。
“不要看那些黄色的东西,要多认真读书”,面对家人的训斥,小峰低头坐在沙发上,不出声。
小军和小峰称,案发前的8月27日和8月28日两天,小勇都曾来到小华家里,和他一起看手机小说,也玩手机游戏。
小华的手机是家长充话费赠送的一部智能手机,家长要求小华和小芳两兄妹平常不能把手机带出去,只能在家看。
案发后,警察在小勇的家里找到了这部手机。
回到原来的轨迹
事发后,小勇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家属也并未表现出“严加管教”。“他们夫妻还是和以前一样出去打工,孩子跟着奶奶,根本管不好他孩子”,小芳的父亲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表示:“这一点我始终接受不了,父母不在身边管教,孩子万一又出什么事怎么办?”
这种担心不仅仅来自被害人家属。
小军和小峰都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称:“爸爸妈妈不准我们再跟他(小勇)一起玩了。”
案发二十多天后的9月25日,一名五六十岁的村民抱着孩子对“北京时间”称,以前小孩子会自己在村里玩,现在基本上不离开大人的视线,“出了这个事,我们也怕,现在家里的小孩子走到哪,我们大人就跟到哪”。
在村里走上一圈,“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没有看到一名小孩单独在外面玩耍,村子里在家的年轻人很少,几名老人聚集在一起闲聊,身边四五岁的小孩都牵在手里。
“北京时间”来到一名村民家中,一位母亲正在给她9岁的女儿准备午饭。她说,原本女儿是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她和老公在外面打工。因为村里发生了未成年人杀人的事,她就留在老家亲自看管女儿。她打算明年让老公也回家,“孩子还是自己带好一点,毕竟爷爷奶奶隔代很难教育好,并不是说给孩子饭吃给衣服穿就能带好”。
“政府、公安都要求我们严加看管,我们也会想办法管好孩子,但我们也有难处,没办法亲自看管孩子”,小勇的父亲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表示。
“我们要赚钱活命啊,小孩读书也要钱,没办法,我们不出来打工不行”,小勇的父亲在外地做泥瓦工,他称,“我们夫妻俩在外地打工也不稳定,今天在这里明天去那里,如果把孩子带在身边也不现实,根本照顾不了,他(小勇)肯定要在老家上学,跟着他奶奶生活。”
小勇告别了小学,成为一名初中生,他的老师告诉“北京时间”,“这个孩子目前来看没有什么异常,同学们目前也没有谁知道他的事。”
小勇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位置,下课后和同学也有说有笑,放学后自己抱着七八本书独自回到租房里,奶奶等着他吃饭。
“他(小勇)现在也认识到自己犯过错,读书也用功,还算听话。”小勇的奶奶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说。
小勇的奶奶告诉“北京时间”,小勇回到学校后,没再用手机,“他就是性格太内向了,不说话,以前偷过很多次钱,都是几块钱几十块钱,最多的偷过50元的,我说你要买什么问我要,正当要用的钱我会给你。我气到了就打一下他,他也推过我几次,会还手,那都是小学三四年级的事”。
小勇的租房里,放着一瓶喝完的罐装啤酒。“我喝一点,一个人喝不完,小勇喝一点,我们两个人喝一瓶差不多”,小勇的奶奶对“北京时间”说道。
小勇所在学校的一名领导对“北京时间”表示:“他来报名的时候,学校并不知道他的情况,是开学后才得到公安部门的通报。”
“我当时就说了这个问题要严肃对待,一是怕小勇自己再次有暴力倾向,在学校造成伤害事件;二是怕学生万一以后知道了他杀过人,都会远离他,对他造成歧视,另外其他同学的家长知道情况的话也会不断向学校提意见,很难办。”这名领导说。
“尽管小勇已经在学校上了将近一个月的课,但目前看小勇的父母监护以及教育几乎是零,这是很危险的,这些担忧和风险还是不容忽视”,该领导表示,该校已经和小勇家长再次取得联系,也向当地公安部门以及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建议还是要家长待在孩子身边严加管教,这个孩子光靠我们学校来管,是非常难办的,这个肯定是不行的,不利于小勇的健康成长”。
9月27日,小勇的父亲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学校通知他把小孩带回去,公安方面也要求家长严加管教。“我小孩也要读书啊,学校不收那怎么接受教育呢?”小勇的父亲表示,他们和学校以及当地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协商。
村里都是留守儿童
“一个问题少年的出现,背后都是一个问题家庭的存在”,小勇学校的校领导表示。
小勇所在村的村支书李毅向“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介绍,小勇一家常年住在县城,寒假暑假才回到农村。小芳的父亲也是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早年就和他离了婚,小芳也是留守儿童,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这样的情况在我们村里普遍存在,也确实是一个社会问题”。
李毅介绍,小勇所在的村小组,一共有140多户,其中农业户口110多户,人均一亩左右的田地,主要农作物是棉花、水稻、油菜。“农作物根本赚不到钱,够自己一家吃用就很不错了,所以大部分的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平常很难看到年轻人,都是老人和小孩留守”。>>催泪:亲人外出打工 5岁娃扒车门挽留一幕
李毅表示,村里没有企业也没有作坊,没有任何实体经济。村民靠外出打工赚钱,赚到了钱就回来建房子。
“北京时间”在村里看到,不少村民建起了三四层的楼房。“政府规定只能建360平方米,两层半高,但很多村民都建起了三四层的房子”,李毅表示,村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并不贫困。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村干部,也非常重视教育问题,我们也找到小勇的父亲沟通,劝他把小孩带在身边,不然小勇没办法走出阴影”,李毅说,“但他(小勇的父亲)的意思是没办法亲自管小孩”。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晟向“北京时间”解释,本案中,小勇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因为其年龄不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亦无法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对于该条文中的“必要的时候”,因为没有相关的权威司法解释,且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衔接存在问题,所以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障碍。
针对未成年人的收容机构还有工读学校,但要13岁以上,而且要监护人申请或学校申请,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本案小勇12岁,不够年纪”,曹晟解释。
“看似不合理、不公平的法律结果,却体现了尖锐的社会问题:因留守、单亲、失学、等社会原因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曹晟认为,“简单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显然不是最佳途径,如何让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层面的主体合理使用教育、关怀等方式对未成年进行教育和监督,如何对已实施犯罪行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管和矫正,是摆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现行的法律框架而言,虽然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小勇的这类行为并未提出法律依据和处理办法,亟待通过立法方式予以明确”,曹晟表示,家庭教育是小孩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只有父母对小孩的全心的关爱和尽职的管教,才能真正帮助小勇重新回归社会。
“如果小勇的父母拒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对小勇进行教育和管束,对小勇的不良行为予以放任,公安机关可依据有关法律对小勇的父母予以训诫,并责令其严加管教”,曹晟说,此外,对于少年暴力犯罪现象应当建立完善的预防、矫治和惩治制度。
(除曹晟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北京时间原创 尹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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