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志松 崔敬 通讯员 郭文涛) 封丘男子李棠觊觎同村少妇美色,在与妻子吵架后,夜半翻人家墙,撬门入室实施强奸,并顺走了女子的手机。11月2日,记者了解到,封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棠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已不惑之年的村民李棠,过着农忙忙农、农闲打工的生活。2016年4月13日晚上,他打工返家后与妻子争吵,妻子负气离家不知去向。李棠想到了貌美的同村少妇张丽,顿生邪念。
半夜,李棠翻墙进入张丽家中。先将其家里的电闸拉掉,而后撬开堂屋大门,用电线将正在熟睡中的张丽捆绑,并对其实施了强奸。逃离现场前,李棠再生贪念,将桌上的一部手机顺走。
张丽报警后,李棠被封丘县公安局抓获。经封丘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丽被盗手机价格为420元。李棠归案后称,大约半年前便开始觊觎张丽的美色,性侵的想法酝酿许久。
法院审理认为,李棠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李棠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棠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文内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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