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姜伟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据中国经济网中直机构人物库资料显示,姜伟,男,1957年3月生,曾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近日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姜伟,男,汉族,1957年3月生,辽宁沈阳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二级大检察官。
1975年在辽宁省大洼县唐家农场插队。
197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
1978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助教、讲师。
1990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干部。
1997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
199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
200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
2004年9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年10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年1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