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火车站现"鬼手"换钞店续:1人被拘1人被罚

时间:2016-11-08 19:40来源:大西北网-中国青年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今日(11月7日)晚7时许,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对辖区内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对以“撕钱角”等方式用假币换真币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1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此类违法犯罪要实行“零容忍”,穷尽一切措施,严厉予以打击,坚决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坚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车站派出所根据线索查明,今年10月,洛阳火车站附近的“诚信超市”员工唐某(女,我市西工区人),在趁顾客结账时故意撕毁顾客的小面额纸币,后以纸币破损为由,让顾客更换。顾客遂又拿出百元钞票结账,唐某伺机将顾客的真币换成假币时被顾客发现;“烩面羊肉汤馆”老板李某(男,平顶山郏县人)与店员吴某(女,平顶山郏县人)合伙,利用类似手法将百元假币换给顾客。

目前,嫌疑人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嫌疑人唐某被依法行政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警方正在对外逃的嫌疑人吴某及涉案的“永和豆浆店”店员等组织抓捕。警方已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三家商铺采取了停业整顿。

警方表示,今后对以利用“撕钱角”等方式假币换真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打击。并联合工商、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对火车站周边商铺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进行整治。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物品遇到店方以种种理由要求更换钱币时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若遇到此类骗局,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以便警方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打击惩处。(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董楠)

早前报道》》

洛阳火车站周边现“鬼手”换钞店 涉事商店已被封

近日,一段“洛阳火车站周边黑店0.2秒真钱换假钞”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曝光了三家商店店员“身怀绝技”,在顾客眼皮下,瞬间将真钱变成了假钞。11月7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探访,涉事三家商店均被警方贴上封条,停止营业。警方称已对三家商户负责人传唤调查,将联合多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商户,依法从严查处。

曝光:三家商店在顾客眼皮下,瞬间真钱变假钞

该段视频共2分27秒,拍摄者先后到洛阳火车站周边三家店进行消费,并暗中拍摄。在第一家店内,拍摄者消费10元,结账时一女性店员将钱撕下一角,并要求更换。可当店员拿到真钱瞬间,仅有0.2秒时间,被换成假币。在第二家店里,一男性店员用同样手法将十元纸币撕下一角,还称钱角可能夹到钱包里面,说着说着开始动手翻钱包。同样,在第三家店内,一女性店员用撕钞票方法,但被拍摄者当面戳穿,但店员却恼凶成怒。

该视频立即在网络上发酵,并引发网友热议,纷纷留言谴责三家商店的行为,也有洛阳本地网友称,此前在洛阳火车站周边也遇到过类似情况被骗钱,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门面,这些黑心商贩丢洛阳人的脸,为洛阳抹黑,让全国各地来往的旅客误解洛阳,盼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惩戒力度。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缺钱角骗局”在全国各地都非常猖獗,尤其以火车站周边居多,持有、使用假币已涉嫌犯罪,执法部门当依法打击。

探访:涉事三家店均已停业,门口贴着封条

7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洛阳火车站,找到了视频中的三个门店。记者来到位于火车站东侧的“诚信超市”和“刀削面馆”。看到该两个门店中间隔了一家店,门店玻璃门上均已被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贴上了封条。摆在诚信超市门口的6个唐三彩还没来得及收回。

此外,记者来到位于火车站对面的另一门店时,该门店门头为“永和豆浆”,并也被贴上了封条。该门店门头左上角处,贴有一张“洛阳市早餐示范工程”的标志。

除了涉事三家店暂停营业,注意到在刀削面馆门上及餐馆收银台处均张贴有公安机关印制的温馨提示,内容显示:当您在车站地区进行购物、吃饭、购票等消费时,一定要注意如果收银员以“掉角”、“有问题”为借口拒收小额人民币,并让您用大额人民币(100元)付款时,他有可能将您的真币换成假币。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注意防范及时报警。

现场记者走访了几名沿街商铺,对于网上曝光事情,大都清楚。但问及这三家店情况时,多回避不谈。据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民警介绍说,视频发到网上当天,他们就已经将门店关闭并贴上了封条。

回应:涉事商户被传唤调查,将联合多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11月5日晚,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洛阳火车站周边部分商户存在换假币等违法行为,车站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相关商户进行查处。目前,已对三家商户负责人予以传唤调查,确定了嫌疑人员身份,正在全力组织抓捕。下一步,将会同铁路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商户,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提醒广大网友,遇到类似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举报,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律师说法:涉嫌购买、使用假币罪

针对此事,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洛阳火车站部分不法商家,多年盘踞在火车站地区,通过拒收小额人民币,将被害人的真币换成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牟取非法利益,该恶劣行为不仅侵害了火车站地区广大旅客的财产权益,而且严重败坏了洛阳城市的诚信旅游形象。

杜鹏解释说,该行为违反《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涉嫌构成购买、使用假币罪,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当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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