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直播不要冲动下单,优惠活动小心“先涨后降”,“秒杀竞拍”警惕订单违约
“双11”将至,“买买买”请当心促销套路
大西北网讯 今年“双11”大促活动启动早、销售周期也比往年延长。为此,各大平台和很多商家都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让广大消费者“眼花缭乱”。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对近几年在“双11”“6·18”等大促期间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进行梳理,提示消费者提防商家促销套路。
直播间里不要盲目消费
今年“双11”,不少平台都把直播带货作为增加用户、带动销量的发力点。专家指出,通过“直播+电商”这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消费者对于网红流量的关注度、对于商品的兴趣度、对体验互动的认知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主播们的卖力讲解,真切的体验分享,商品直观的呈现,刷屏的评论,也让消费者乐于下单。
不过,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剑表示,在直播带货“光鲜”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暗藏一些消费陷阱,在销售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一桩桩带货主播“翻车”事件也引发了不少消费者吐槽。
据中消协统计,消费者反映的“槽点”主要有: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为此,中消协提示,坚定理性消费心态,切记量需而入。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且具有专业选品团队的头部主播,尽量选择品质保证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同时不要被直播间营造的“超高性价比”“热卖”“抢购”“秒杀”等气氛所感染,避免冲动下单,盲目消费。
做好功课避免“假优惠”
红包活动一直以来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用户、提升销量的惯用手段。但有不少消费者发现,有时候这些红包活动看似优惠多多,实际上却很鸡肋。
例如,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参加抢红包活动,一共抢到了900多个红包,但实际优惠金额累计不到10元,花费了很大精力,最后只有满满的失落感;有的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上是“先涨后降”的套路;还有的优惠活动可能就消费期限、商品品类、消费金额等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
此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推出商品预售的促销模式,以支付定金能够享受优惠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这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商家违约,则返还消费者定金的双倍。
为此,中消协提示,消费者要提前做足“功课”,不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建议消费者不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同时,慎重预付定金,防范消费陷阱。
警惕商家违约,保护个人信息
往年的“双11”大促期间,有的商家为了冲击销量而虚标库存,还有的商家可能只是为了推广或是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打出“秒杀”“竞拍”等低价促销活动,吸引大量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商家或是迟迟不发货等待消费者主动取消订单,或是以“订单异常”“商品缺货”“操作失误”“系统错误”等借口为由单方面强制“砍单”,由于下单的消费者数量较多,若商家不能妥善处理,极易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
一些商家重视销售轻视售后服务也常常招致消费者的不满,比较常见的问题有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发票、售后电话无人接听形同虚设、商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却要求消费者去鉴定、不履行“三包”义务、对消费者退货或者退款请求拖延处理等。尤其是在直播带货、微商等电子商务新业态以及中小型电商中,这些售后服务问题更为突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为此,中消协提示消费者,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向商家授权。消费者要重视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非确有必要的,尽量不向商家提供或者授权,以免被商家过度收集或是用来推送广告信息。同时,快递包装上也常常含有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和地址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在丢弃快递包装前,先将个人信息撕毁或涂抹,防止泄露。同时,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以便维权时使用。(记者杨召奎)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