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29万现金的刘维宁在金华落网。(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城商行风控问题再次被拷问。
2月8日,浙江金华警方对外透露,已抓获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的原烟台市某银行支行行长刘维宁。刘维宁自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元。
新华社援引烟台市公安部门的说法称,刘维宁涉嫌挪用资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一位城商行支行行长受访时分析,刘维宁的行为可能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 挪用抵押在支行的承兑汇票;二是勾结外部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来套现资金。作案人套出资金后,一般是拿去放高利贷或者其他投资,等汇票到期之前,把钱收回来 填补窟窿,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与保证金被挪用的道理相似。
“无论如何,都反映了银行内部的风险管控存在问题。”该支行行长认为。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刘维宁曾是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更特别的是,记者从 该行年报披露的情况发现,烟台银行从2005年到目前,高管名单中一直没有行长一职,都是由副行长主持工作。一位银监人士认为,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看,这样 的设置明显存在缺陷。
涉案4.36亿元
银行组织对部分支行行长进行强制性岗位交流,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刘维宁不知去向,随即在现场核对,发现部分票据账实不符。
2月8日,浙江金华警方通报称,7日下午1时许,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的刘维宁在金华火车西站因拒不出示身份证,神色慌张,引起了警方怀疑,最终落网。当时他身上还携带了29万现金。
刘维宁因取走该行高达4.36亿元的承兑汇票而涉嫌挪用资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银行申请 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 予的信用支持。“对于承兑汇票而言,这一金额也已经是相当大的了。”某农商行资金业务部人士表示。
新华社2月8日援引烟台市公安部门的消息称,该银行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对部分支行行长进行强制性岗位交流,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刘维宁不知去向。经现场核对,发现部分票据账实不符,于是公安机关立即介入立案。
事实上,就在案发后的1月30日晚,刘维宁已经驾车逃离烟台,随后窜入浙江。2月2日,烟台市公安局对刘维宁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上网。刘没有想到公安机关的动作如此快,早有天罗地网在浙江等待着他的到来。
记者调查证实, 刘维宁正是烟台银行原胜利路支行行长。2月8日下午,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胜利路支行,该支行工作人员了解来意后,显得比较谨慎,表示可以找现任支行行长了解情况,但记者拨打后者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致电烟台银行一位高管了解案件的进展,但他表示还不能给出案件的详细情况。
烟台银行的前身为烟台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是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达20亿元。
2008年1月,烟台银行引进香港恒生银行作为战略股东,按照烟台银行的设想,主要与外资股东在风险管理、零售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创新、员工培训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
2010年报显示,恒生银行持股20%,为单一大股东,永隆银行持股4.99%,位列第三大股东。
与众多城商行走过的路一样,在引入资本后,接着烟台银行开始区域化扩张。截至2010年末,烟台银行机构网点总数为73家,总资产为291.2亿元,净利润为1.87亿元。
至于该案件将给银行带来多少损失,上述烟台银行高管强调,由于是银行承兑汇票,而不是卷走现金,损失应该没有4.36亿元那么大。
此外,记者翻阅烟台银行2005年以来的年报,发现其高管名单中一直没有设立行长一职。
2006年,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提议李永平担任副行长,主持行长工作,但是一直到2010年,李永平都没有转正。恒生银行入驻后,在2010年的 高管名单中共占有3席,分别是两位副行长和一位首席风控官。有意思的是,由恒生银行提名的欧恩陶也只是担任副行长,主持经营层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