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已经居住29年之久的老房子却在“邻居”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化公司)盖楼施工中,遭遇砌墙封门,房主乔氏兄弟出行“无路”。多次协商无果后,兄弟俩将机械化公司诉至法院,恳请法院破解出行困难。昨日,记者从西固区法院获悉,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原告自行在院墙处开通出入口,费用自理。
西固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案件主审法官进行实地考察后认为:乔某居住的通行门因机械化公司合法的建设行为,已丧失通行条件,房屋被围在院墙之内,无法出入。《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塑包公司应当对原告乔某通行利用其土地,提供必要的便利。法院判令,原告自行在塑包公司家属院墙处开设一米宽的出入口,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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