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朝霞,女,汉族,湖南衡阳人,二级警督,现任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教导员。
在人民警察这个队伍里欧朝霞已经走过了20个春秋,她先后在防暴、110巡警、督察等岗位上工作过,2008年调任经侦支队担任五大队教导员。从警20年,她承受着压力和挑战,感受着辛苦和不易,同时也享受着工作带来的快乐与满足。多年以来,因为工作突出,欧朝霞多次被评为“兰州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亮剑’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欧朝霞现在所在的经侦支队五大队承担全市经济领域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案件。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要比其他刑事侦查案件复杂得多,面对的是高智商犯罪人群,如何取得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需要侦查员具备很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这个岗位上,欧朝霞没有示弱,她以过人的胆识过硬的业务能力承担起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经侦支队将此项任务安排给五大队。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欧朝霞既是指挥员又是侦查员,她多次化妆侦查,摸清情况后亲自指挥带队打掉传销窝点8个,刑拘7人,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00多人。为此,她所在的五大队成为兰州市办理首起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大队。
去年年初,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当时由于大队长调任到其他岗位,就由欧朝霞来全面负责大队工作。虽然只是暂时负责,但她暗暗下定决心,工作不能落在后面,队伍不能出现问题。行动开始后,她精心组织,身先士卒,迅速投入到“亮剑”行动中。
近年来,欧朝霞带领经侦五大队查获了大量的劣质香烟、家用食盐、假酒、水泥、名牌轴承等一系列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有害物品,有力打击了全市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净化了我市社会环境,维护了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