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振华 程健
鑫报讯 昨日,东岗交警大队除了在确保高考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的顺畅、学生们的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之外,还特别地给参加高考的同学们写了一封信,提醒同学们在高考期间注意道路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十几年寒窗,已经造就了你们的知识水平和学科能力,特别是进入高三以来,紧张而有效地应考训练,更增强了你们在高考中的竞争实力,但高考不仅是知识、能力的竞争,也是对考生心理素质的考验。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不是对过去知识的简单再现,而是一种创新活动,一种知识与能力的升华。每位考生都希望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最佳的水平,取得理想的成绩。
与此同时,高考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学子们的一生和全家的幸福,也牵动着全社会人民的心,特别是广大交通民警为保证你们的交通安全,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此,希望学子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做到以下几点:
1、服从民警管理,听从民警指挥。
2、学生乘坐车辆时,不准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在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
4、骑自行车时要做到不互相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
5、骑自行车上、下学时须确保刹车装置、车铃齐全有效。
6、骑自行车不准进入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7、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任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
8、过交通道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穿插车队,以确保自身安全。
9、请参加考试的同学会同家长、老师、学校,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制定出行时间,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10、在参加考试途中,如遇到意外或紧急情况,考生及家长可求助于离自己最近的交通民警,也可拨打求助电话“122”或“8760430”。
最后,希望参加高考的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交通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为父母和亲戚朋友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为自己步入人生的新阶段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预祝同学们高考成功!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