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不回复网民留言将在全市通报

时间:2012-11-14 09:54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本报讯《兰州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于近日下发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确保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制度化。

    该《办法》所称的留言,是指网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的留言和通过“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领导留言板》给市政府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留言。《办法》指出,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采纳网民合理建议,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认真调查核实留言所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对于不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实事求是地向网民说明情况。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哪个县区哪个部门,就由哪个县区和哪个部门负责办理。若不回复网民留言,将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效能办,并在全市通报。

    根据办理程序,市数字办、市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室对已受理的网民留言,通过留言管理系统及时转发到相关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并责成办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收到转办的留言或受理本部门留言后,对反映问题相对简单的网民留言,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反映问题牵扯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网民留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按照办理要求,留言回复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时限,不得无故拖延或置之不理。对网民的建言献策,要认真对待,作为决策参考的相关资料,回复时说明采纳了的建议和意见情况。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网民反映的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不宜公开的处理情况;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泄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检举的对象;不得公开“留言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家庭住址及IP等信息;不得公开与党政机关政策或宗教习俗相悖的留言信息。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类进行考核。其中,对于“回复语言不规范,出现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现象的”、“超过规定时限回复的”等问题,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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