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力度
省级龙头企业上市,政府奖励200万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 梁峡林)为做大做强我省特色农业产业,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要加大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力度,对进入辅导期拟上市的龙头企业,政府一次性资助200万元。
《意见》提出的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我省优势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全省龙头企业数达到3000个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1亿元以上的60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50%。
《意见》要求各地,加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对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对进入辅导期拟上市的龙头企业,从省列产业化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于在全国大城市建立甘肃名优产品营销窗口的龙头企业均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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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优秀贡献突出奖10万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近日,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了《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提出,对考核优秀并且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将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根据《办法(试行)》,考核对象主要为省委、省政府批准聘用的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内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公务员岗位的领军人才,自动退出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不再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表现和业绩成果两部分,重点考核业绩成果。德能表现指考核对象在聘期内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履职情况。业绩成果指考核对象聘期内在承担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学术影响、团队建设和成果转化、产业贡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益。
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3年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自行组织,3年聘期期满考核在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各专家考核委员会、各专业领域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掌握在3%以内。省领军人才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第二层次领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并晋升到第一层次,对3年聘期期满考核不称职的领军人才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