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仅次于四省份
据刘军介绍,过去十年间深圳市累计实现税收1.23万亿元。其中2003年突破500亿元,2007年因金融市场火爆刺激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增长,当年突破1000亿元后直接飙升到1805.6亿元。此后直到2011年,突破2000亿元大关。
2002-2005年间,作为“十五”期间的后四年,国税收入从425.4亿元增长到739.5亿元,税收年均增量达到78.5亿元;“十一五”期间,税收收入从2006年的933.7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954.6亿元,税收年均增量达到255.2亿元。2011年,税收收入总量相比2010年增加164.7亿元,比“十一五”增幅有所回落,但仍保持较高的税收增量。
2011年,深圳国税税收总量2119.4亿元,从城市上看,仅次于上海、北京、天津、广州,位居全国第五,在所有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一。与全国各省国税(不含计划单列市)税收规模相比,仅低于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深圳税收规模已经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的税收规模。
第三产业占比近半
多年来,深圳一直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发力,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国税税收上看,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不断提高。10年间,第二产业税收从128.6亿元增长到606.8亿元,年均增长18.8%。第三产业税收从62.1增长到502.7亿元,年均增长26.2%,第三产业税收比重从32.6%提升至45.3%。
传统支柱性行业税收平稳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初具规模。10年间,国税四大支柱行业税收收入实现不同幅度增长。制造业税收从115.7亿元增长到552.3亿元,年均增长19%;金融业税收从13.8亿元增长到222.5亿元,年均增长36.2%。商业实现税收从36.5亿元增长到188.1亿元,年均增长20%。电力行业税收从12.4亿元增长到44.5亿元,年均增长15.3%。2011年互联网、生物、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已初具规模,合计入库税收97.2亿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