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实习生马真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月6日决定: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3日至29日在兰州召开,会议议程共有十二项,将选举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甘肃省省长、副省长;选举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20日至21日在兰州报到,22日召开预备会,23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29日下午闭幕,会期7天。
会议议程共有十二项:
1.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甘肃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和批准甘肃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甘肃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表决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8.审议关于设立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9.审议表决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草案)。
10.选举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甘肃省省长、副省长;选举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甘肃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表决通过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1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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