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上报的事故何以拖了5天?

时间:2013-01-07 16:37来源:千龙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5日下午5时左右,河北省邯郸市市区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事故原因是邯郸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新闻细读

  据相关消息,山西境内一煤化厂笨胺泄漏,一共有9吨,部分流入河流,影响了下游河北邯郸和河南安阳的饮水水源。可以看到的是,如此多、如此大规模地有毒化学品泄漏,已经算得上是较大事故。

  那么按照2012年3月山西通过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也就是说,2012年12月31日早上7点多事故发生之后,最迟也应于当日9时报告省政府。

  然而,山西省政府通报和公开相关信息的时间,却已经是2013年1月5日下午5时,中间隔了5天。这5天时间,相关事故的消息,到底在哪里受阻了?是涉事厂方封锁了消息,还是当地政府部门企图瞒报?

  2小时候拖了5天,首先是相关方面责任意识不强所造成的。笨胺是什么,当事煤化厂不可能不知道;笨胺有什么毒性,泄漏影响有多大,当地政府部门也不可能预见不到。但他们集体没有了责任感,没有了向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负责的意识,能压则压,能瞒则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应对事件方式,实在是愧对人民的重托。

  本2个小时内上报省政府的事故,结果5天后才报告,同时也是推卸责任的表现,是违规、违法甚至对人民犯罪。其折射出的一些人党性原则的沦丧,为人民群众安全负责的态度不端正等问题,显然需要及时调查清楚,严肃处理。

  迟报、瞒报等现象,伤害最大的,无疑是政府的公信力。试想,本该以客观的态度,公正对待的事故,却因为某些领导、官员害怕担责而瞒报,比如井下有100多人被困,硬说成是10多人,比如2小时内就该上报,结果硬是拖了5天,比如隧道爆炸,真正的责任人平安无事,瞒着上级、无视责任和公正找个替罪羊顶上等等,如此这般,不仅不利于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处置,更是让政府的公信力一地鸡毛!

  对山西此次污染事故的迟报与虚报问题,相关部门不可小视,有必要好好查一查,到底是谁、为什么让2个小时上报的事故,在路上走了120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是谁在无视法规,无视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安全?一经查实,有必要从严从重追究其责任!(刘鹏)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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