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奇谈怪论!一个向往幸福的底层百姓(王宝),为了给母亲许愿,旅行途中(且不管它模仿美式“公路电影”)结识富人,进而在富人帮助下,还了母亲的愿(与女明星约会);两个追名逐利的富人(徐朗、高博)在阴谋诡计使尽头破血流后的自我救赎,而与穷人皆大欢喜。这样的故事和片中的爆笑桥段,不仅会满足底层百姓向往幸福的朴素意愿,也可刺激富人内心深处的善良情怀。这不是一部欢天喜地的贺岁类型片吗?
一部《泰囧》迄今卖了12亿票房,即以票价60元计,观影人次也非常可观,谁能说如此庞大的观影群体就是低俗、庸俗、媚俗? 我们不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说,文学艺术应当服务于大众嘛。如果上述观影者“欣赏水平偏低”,那哪些人的“欣赏水平偏低”,哪些又是 “欣赏水平偏高”,又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定“欣赏水平”的准则?文学艺术有一个“雅”与“俗”的问题,但“雅”与“俗”由谁来定,本身就是纠缠不清的问题。
而且,今天登大雅之堂的“诗经”、唐诗、宋词、元曲和传奇,其实最初都来自民间和乡野。因此,文化的多元不是当下才有的命题,而是中国和世界共同面对、共同享有的文化场景(当然也可能有“文化冲突”)。当多元文化已开始在本土生根发芽开花时,居然还有人以“欣赏水平的高低”为准把观影者分成个“三六九等”,这就显得很不合时宜了。
说到所谓“文化担当”,就更有问题了。用一顶“文化担当”的大帽子去抹杀一部适合并适应“普罗”大众的片子,除了有些“上纲上线”之外,其实是不知所云。当下中国,《建国大业》那种高歌一曲时提振民心激荡士气的电影,我们需要;《一九四二》那种沉痛凝重时让我们反思的电影,我们也需要;《泰囧》这样在爆笑后可能引起幸福向往的电影,我们同样需要。这不仅是文化多元的需要,也是文化多元本身力量的表征。倘若有“担当”的话,这就是“文化担当”的组成部分。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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