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位上海政协委员认为站票坐票不应同价
■ 差异化服务应有差异化价格
对于普通的乘客而言,根本没有能力与铁路部门票价合同条款进行磋商,更因为其垄断性无法选择,铁路部门的站坐票同价其实就是赤裸裸的不合理霸王条款。
早报昨天推出的2013春运特别报道《站票》引发了诸多关注,而火车票站票和坐票一个价更是引发了集体“吐槽”。
昨天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对于火车站票和坐票同价都表示了相同的观点:站票坐票不应该同价,这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应有差异化价格
市政协委员、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薄海豹对早报记者表示,差异化服务应该有差异化价格。
他表示,根据《价格法》,价格分为三类:市场调节价、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火车票的价格站票坐票同价,铁路部门解释是提供了服务,事实上,铁道部是一个很特别的部门,既是企业,又是政府部门,两种身份合一就形成了一种天然垄断,价格制定的规则不透明,铁路部门在进行票价制定时,肯定已经考虑到了满员的成本,站票已经是超额利润,与其付出的成本而言,是远远超过的,所以站票不应该和坐票同价。
“站得越久折扣应越大”
市政协委员、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方荣表示,站票坐票同价显然不合理,一种价格应该提供一致的服务,火车和飞机不同,飞机的服务是点对点,铁路的服务有区间,现在火车票电子化,可以了解哪里有座,哪里无座,进行实时的调节,到了一个站点后,有人下车,后面如果需要坐票的,可以补差价,而现在站票坐票同价,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站票至少便宜多少比较合理?方荣委员建议,如果行程近,至少要打八折,再根据行程的远近,站得越远,折扣应该越大。建议铁路部门进行人性化的操作。
薄海豹委员自己曾经在火车上站过两天两夜到黑龙江,吃不消了睡在了座位的下面;方荣委员也曾经从上海上火车,一路站到了江西,对于站票之累感同身受。“春运是事关众多人利益的大事,铁道部应该做好服务,并根据提供的服务档次制定相应的车票价格。”薄海豹委员和方荣委员表示。
市政协委员郭翔也认为,既然站票和坐票享受的待遇完全不一样,价格应该不同,同时他认为对站票的定价不能“一刀切”。“站两三个小时和站十几个小时,虽然同样是站着坐火车回家,但感受完全不一样。”郭翔认为,对站票可以适当打折,同时打折的幅度要视路程远近有所区分,对于长途线路站票的舒适度是非常低的,给予乘车者的降价要更多一些。“具体如何打折,可由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后确定。”郭翔认为。
铁路应更多考虑服务性 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认为,乘坐火车从法律上讲是铁路部门与乘客之间的一个运输合同。在整个合同履行区间,乘客享受的服务不一样,价格也理应差别化。事实上,一、二等坐席,卧铺,以及软、硬卧之间铁路部门设置了差别票价,可为何唯独站票不予以考虑差别票价?对于普通的乘客而言,根本没有能力与铁路部门票价合同条款进行磋商,更因为其垄断性无法选择,铁路部门的站坐票同价其实就是赤裸裸的不合理霸王条款。
铁路部门此前曾就“站票半价”的观点做出回应称,在早年讨论这一问题时,铁道部曾经有过解释,称如果站票实行“站价”,会使更多人挤向铁路,造成列车严重超员,危及行车安全。对此,游闽键认为,铁路部门作为公共运输营运方,应该更多考虑公共服务性,而不是单纯的市场性。更不能因为站票低价可能导致更多人涌向铁路而因噎废食。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