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动产登记制度三大“风向”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郭信峰 张建 王秀琼)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是老百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最重要财产。10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制度意味着什么?对此,记者连线多位专家。
【釜底抽薪的反腐之术】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部门多头管理,资料分散、信息不完整等现象。例如,土地权属变动由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权属变动由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有时,同一权属的物权变动也由不同部门登记。2007年物权法实施以来,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呼声很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特别是房产信息登记体系,将直接对腐败形成掣肘效应。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说,这种方式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经验,对腐败行为是釜底抽薪之术,是一把悬在腐败分子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但是对于登记的信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认为,还要考虑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哪些可以公开,哪些必须保密,需要未来去明确。
【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方案》还提出,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将分别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理顺后由一个部门承担。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说,不动产不仅包括个人房产,还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各种社会组织拥有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建立清晰合理、依法管理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更为牢固的基石。
赵成根认为,从全球经验看,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给予再高的评价也不为过。“并可以预言,这一制度会对中国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将成为中国未来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
【提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方案》采取一揽子措施,同时提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和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不仅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还有助于打造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平台。
全国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尚和平表示,这是一个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从而形成“平台”“信息统一”“个人信用代码”“不动产登记”等相互统一的基础架构,将是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一大跨越。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说,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将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不要让公民为一个事情跑断腿。“统一登记有利于信息共享,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采写:查文晔、韩淼、许雪毅、李志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