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弓弩是射击狩猎的工具具有较大杀伤力,相关法律命令禁止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生产、销售,持有,可是永靖县的三名男子却利用小广告联系购买了三把弓弩,昨日记者从永靖县公安局获悉,这三名男子非法购买的弓弩已被公安机关没收,其违法行为也受到了治安处罚。
经查,去年5月份至11月份,违法嫌疑人孔某、马某、马某某通过散发的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联系货主订购弓弩,价格在1200元至2000元不等,货主通过永靖县的两家货运信息部通过隐秘信息将弓弩发送过来,然后由货运信息部负责人打电话通知买货人取货,货款由货运信息部代收。经询问3名违法嫌疑人对购买使用弓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已购买的弓弩。经检测,收缴的制式弓弩威力大,具有较强的杀伤力和社会危害性。
目前,3名违法人员已进行了治安处罚,并依法收缴弓弩3把、弩箭428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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