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土地整治规划》:兰州、白银试点未利用土地开发

时间:2013-04-13 09:19来源:鑫报 作者:吴永隆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13日讯  据鑫报报道: 我省将整治54.9万公顷土地,补充耕地3.1万公顷。根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我省兰州、白银等地要依托国家级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有计划开展削山造地,为城市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拓展空间;庆阳、平凉、金昌、天水、兰州、武威、白银、定西等市要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复垦废旧宅基地,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提供建设用地;河西五市要充分开发利用荒滩沙丘,保障新能源基地建设和城乡发展用地需求;黄土高原沟壑区要通过保塬固沟、削峰造地、取土填壑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拓展城镇发展空间。
 
  闲置土地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我省既是古丝绸之路的要冲,又是新欧亚大陆桥的咽喉省份,是我国中东部地区沟通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区位优势明显,但基础设施薄弱,开放程度较低,社会事业落后,经济发展速度迟缓,贫困问题突出。
 
  我省土地资源总量大,利用率低,质量差。土地总面积位居全国第七位,人均土地1.61公顷,人均耕地0.20公顷,均高于全国平均数。但未利用土地面积大,占土地总面积的54.48%,其中沙漠、戈壁、盐碱地、沼泽地等难以利用的土地分别约占总土地面积和未利用土地面积的33.6%、61.68%。
 
  耕地中旱地占75.13%,水浇地(含水田)仅占24.87%;产量低于150公斤/亩的低产田占68.83%,150~300公斤/亩的中产田占21.64%,300公斤/亩以上的高产田仅占9.53%。全省林地面积小而分布集中,干旱半干旱地区林木自然生长困难,林地质量较差。牧草地多为干旱、半干旱及荒漠草场,产草量低,载畜量不高,土地利用的农业经济性状不佳。
 
  《规划》指出,我省人均耕地面积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水土资源匹配欠佳,耕地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不高,受生态环境制约,荒地资源不宜大面积开发利用。全省耕地细碎、分散经营问题突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近年来随着人口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发展也导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城乡人口与用地不协调问题、生产与生活用地、生态环境用地之间的矛盾需要协调;资金不足、整治难度大等都给土地整治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全省农村居民点散、乱、空现象比较普遍,土地浪费严重。
 
  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0.07万公顷(751.05万亩),农村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高达257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人均150平方米规定的高限。近年来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摊大饼”式蔓延扩张,其中低效和闲置土地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遏制“城中村”现象的扩大
 
  《规划》明确,我省要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满足城镇化、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规划期间整治城镇工矿低效建设用地0.6万公顷,重点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改造力度,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落实《甘肃省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土地整治目标任务。耕地保有量实现464.60万公顷(6969万亩);与有关部门共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8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6万公顷,完成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整治农村建设用地2.5万公顷。
 
  同时,整治城镇低效建设用地1.2万公顷;历史遗
 
  留矿区损毁土地复垦面积1.85万公顷,复垦率达到70%以上,新建矿区损毁土地、自然
 
  灾害毁损土地得到及时复垦,复垦率达到100%;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普遍提高1个等级,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
 
  明显改善;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改造,遏制“城中村”现象的扩大。将“城中村”各项管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体系,推进规划区内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一体化,促进现有“城中村”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加强“城中村”改造土地权属管理。尊重居民主体地位,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改造模式和改造办法,依法依规确定土地权属,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规划》明确,我省将适应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整治调控政策。省内优先开发的两条轴线(经济发展带)、六个支点城市要积极开展城镇工矿用地整治,大规模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发挥农田的生态景观功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各地重点发展的城镇化地区要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保障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河西灌区、沿黄灌区及陇东塬区要强化耕地保护,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陇南山地、甘南高原及祁连山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为首要任务,保护生物多样性;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重点区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实施土地生态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更多详情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lzsq/cs)
 
  区域土地整治方向
 
  黄土高原整治区
 
  包括兰州、定西、临夏州、白银市、平凉、庆阳及天水市除秦州、麦积区渭河以南大部分地区和武威市乌鞘岭以东地区。区内干旱少雨,坡耕地多,水土流失较严重,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
 
  土地整治主要以修建水平梯田、构筑沟头、沟坡防护设施、配套建设田间道路的农地整理为重点,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农耕区土地利用率和农地生产力水平,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黄土塬区实现保土护塬。加快庆阳、平凉塬区废旧宅基地整治利用,推进农村居民点科学规划建设,提高川塬区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区内城镇、乡村闲置土地及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河西干旱半干旱整治区
 
  包括武威市乌鞘岭以西地区、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和嘉峪关市。区域内人少地多,宜农荒地资源潜力大,光照充足,热量丰富,但水资源有限,风蚀沙化等土地退化问题严重。
 
  土地整治以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农业为主要目标,注重对现有绿洲灌区农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推广应用各项节水灌溉措施,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土地开发要以水定地,在科学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疏勒河流域宜耕土地资源。重点加强农牧交错带、绿洲边缘土地荒漠化区域的土地整理与生态屏障建设。
 
  陇南山地丘陵整治区
 
  包括陇南市全部,甘南州的舟曲、迭部县和天水市麦积、秦州区渭河以南地区。区内多土石质山地,土层浅薄,坡耕地面积大,地块小而分散,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灾害频繁;河谷地带雨热条件较好,农作物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
 
  土地整治应按照主体功能区确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和秦巴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及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工程建设,以整治川坝区和山间盆地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标,建设石质田坎水平梯田,构筑防洪、排水工程,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河谷地带充分利用地表水源,建设小型蓄、引水工程,扩大灌溉面积,提高耕地生产力水平。充分发挥山区
 
  多种经营的优势,发展经济林带,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科学整治开发河流滩涂,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矿山土地复垦,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甘南高原整治区
 
  包括甘南州除舟曲、迭部两县以外的6县市。区内大部分海拔在3000米以上,气温、地温较低,农牧业交错经营,人少地多,土地利用粗放,生产力水平低。
 
  土地整治应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的限制开发区范围,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保护区的要求,牧区要加快传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遏制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快推进牧民集中定居点建设,调整畜群结构,防止草地沙化、荒漠化蔓延。临潭、卓尼及夏河等县的农耕区要以农地整理为重点,配合其他农业技术措施,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严禁毁林毁草开垦土地。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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