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挤干水分,减少杂质,弄清水的来龙去脉,就会澄而不清,如果监督部门以己昏昏,就断难使人昭昭,结果不仅导致企业受损,还伤害自身公信力。
“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被指不如自来水标准”,经京华时报近日披露后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上周末农夫山泉终于发布声明,仍自辩并否认这一说法,紧接着浙江质监局也称“地方标准并不宽松”。4月17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接受央视采访时称,“(浙江)标准的文本上没有调整,没有体现,但是我们在评价规则,相关的条款要求已经参照国家的最新标准要求,进行了调整。”
农夫山泉标准问题已经演变为一场公共事件。作为一种大众消费品,农夫山泉的水质量关涉公共利益,面对舆论质疑,厂家有责任积极回应,而监管部门更不能失语,因为企业自辩往往囿于利益本能,监管部门的权威发声,一定程度上还原真相。
就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国新办早就提出了“四讲”策略: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此处所指的虽是突发事件,但像事涉食品安全这类公共事件,相关部门同样有责任遵守“四讲”。
遗憾的是,浙江相关部门千呼万唤始出来,也未能充分解开公众疑团,比如,此前回复称,修改了浙江省饮用天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试问,是什么时候修改的?为何不直接修改地标?浙江地标是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自来水标准是2006制定、2007年实施的,至今已6年,浙江地标为何不向国标早日看齐?无论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口口声声地称虽然地标低于国标,但在实际执行中高于国标,可信度有多高?
回应是好事,但含糊回应,带有水分的回应,适得其反。市场上多数品牌使用国标和企标,农夫山泉是唯一一家使用地标的全国性企业,有专家称像农夫山泉这样的全国性生产企业却使用比国标还低的地标,也不制定企标,有点看不懂。专家看不懂,公众更看不懂。
为了更大程度地减少公众疑窦,应有更高层次的监管部门回应农夫山泉事件。一方面是因为,浙江的标准是浙江相关部门和农夫山泉一起制定起草的,农夫山泉是唯一的参与企业,两者是利益共同体。更高层次部门回应方更有公信力。另一方面,农夫山泉事件早已超越了浙江,牵扯到全国亿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更权威的部门介入调查,消费者才能吃下定心丸,或者心里有谱。
不挤干水分,减少杂质,弄清水的来龙去脉,就会澄而不清,如果监督部门以己昏昏,就断难使人昭昭,结果不仅导致企业受损,还伤害自身公信力。但愿农夫山泉事件别成一摊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