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出台——
兰州将建洒水抑尘用水专线
鑫报讯 为加强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减少颗粒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和对群众身体健康的损害,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在施工扬尘防控方面,兰州市将建设洒水抑尘的用水专线。项目实施之前必须铺设与工程量相匹配的专用上水设施,并延伸至各个作业面。此为项目开工实施的必备前置条件之一;在道路扬尘防控方面,兰州市将对城市主干道每周实行不少于1次的清洗作业和每日不少于2次的洒水作业;次干道每周实行不少于1次的清洗作业。
新开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周边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系统、供电系统等及其附属设施。
《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应向施工项目所在地扬尘污染的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批准。
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流失评价等前提工作,统筹提出项目实施的保障和保护措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它新开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将建设洒水抑尘用水专线
依照《意见》,在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方面,兰州市将建设洒水抑尘的用水专线。项目实施之前必须铺设与工程量相匹配的专用上水设施,并延伸至各个作业面。此为项目开工实施的必备前置条件之一;设置硬件抑尘设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在施工场所的上下风向设置挡风墙和抑尘网;每个作业面应同步配备上水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实行提前渗水,实行保湿减尘作业;施工过程对所有施工作业面进行高空高压洒水喷雾压尘。
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土方不露出;各作业面应有专人负责渗水保湿、洒水降尘、裸地抑尘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施工期间,如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实行防尘网或洒水减尘措施;已完成作业施工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浇水沉降抑尘、人工造壳等有效防尘措施。
主干道实行每周不少于1次清洗作业
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方面,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施洒抑制剂以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城市道路上行驶车辆的规格、载重等应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路面破损。破损路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在一周内修复;尽量避免城市道路开挖,需要开挖道路的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应分段封闭施工,前一次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
按照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和错峰作业要求,实行机械化清扫清洗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的作业方式。每日早晨7时前应当完成大扫。城市主干道每周实行不少于1次的清洗作业和每日不少于2次的洒水作业;次干道每周实行不少于1次的清洗作业。中心城区道路清洗应在0:00—次日7:00进行,中心城区洒水车等专业车辆作业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必要时应当增加清洗和洒水次数。雨天和气温摄氏0摄氏度以下的天气除外。
停车场、车站等露天公共场所,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清扫保洁,防止扬尘污染;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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