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日前,省消协在兰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修改建议,来自人大、工商、消协以及律师界、经营者、消费者等代表就消协的职能、定位,以及经营者义务、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承担责任、医疗美容责任、加倍赔偿等主要问题展开讨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颁布实施以来,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暴露出这部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滞后和缺陷。消费代表讨论认为,新修订《消法》应进一步明确消协的职能、定位,应对网络消费、广告经营发布、医疗美容、精神损害赔偿等的责任作出明确处罚标准,以便于操作和执行。省消协将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向中消协和有关部门、人大代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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