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涉嫌发帖敲诈百万元 狱中欲与警方做交易

时间:2013-08-25 09:31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殿学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8月25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著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三座寺庙、道观和一家开发商被依法逮捕。
  
  周禄宝今年28岁,初中文化,自称网络写手、专栏作家和网络反腐网络维权斗士。
  
  这是继北京警方抓捕“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后,公安部部署的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犯罪的另一起案件。
  
  南都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将依法处理一批有组织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等不法分子。
  
  涉嫌以发帖为手段四次敲诈勒索周禄宝拿到6万元首付款后,在多个网站发帖攻击开发商。开发商迫于巨大压力,支付80万元给周禄宝
  
  前日,苏州警方介绍,2011年8月19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一名叫周禄宝的男子自称掌握了昆山市周庄镇某寺庙存在欺诈游客香火钱的情况,多次打电话给寺庙管理方进行敲诈勒索。警方侦查发现,周禄宝在网上发了很多该寺庙“非法外包、假和尚骗取香客钱财”的帖子,之后向寺庙索要20万元进行正面宣传,否则将继续炒作此事。寺庙报警后,警方及时介入,周禄宝索要钱财未果。
  
  据介绍,警方在随后的侦查中发现,除这起案件外,周禄宝还有两次索要钱财成功的情况。2011年6月,周禄宝以广西阳朔某寺庙存在欺诈行为为由,炮制攻击性帖文,并利用自己是多个论坛版主的有利条件,在多家论坛发表并置顶,持续两个月每天更新一两个帖子向寺庙施压,该寺庙被迫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打入4万元。周禄宝随即在多家网络论坛发表帖文,称“寺庙所有的佛寺程序都是在自愿基础上的,没有任何的强迫现象”。同年,周禄宝又以浙江嘉兴某道观存在“欺骗、强迫客人烧香,收取高额烧香费”为由,多次电话联系道观负责人,声称自己是网络写手,很有知名度,道观负责人被迫支付6.8万元。
  
  警方介绍,去年,某地一小区居民与开发商发生矛盾想维权,一名居民的妻子出面找到周禄宝,周答应帮忙,但需要一笔费用。双方商定22万,先支付6万,余款在“维权”后付清。周禄宝拿到6万元首付款后,在多个网站发帖攻击开发商。开发商迫于巨大压力,支付80万元给周禄宝。周拿钱后给开发商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在网上炒作,并承诺在网上为开发商发布正面帖文。周禄宝并没有退还小区居民的6万元钱。开发商是通过浙江义乌一网站版主找到周禄宝的,事后,为了感谢版主,周禄宝给了版主2万元,开发商给了5万元。
  
  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跃进介绍,这些案件由公安部部署侦查。而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周禄宝还涉嫌多起先发帖文攻击一个单位,再发帖文表扬一个单位的情况,而与这些单位均有金钱来往。
  
  南都记者了解到,周禄宝2011年7月曾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苏州警方刑拘,后转为取保候审,再后来解除了取保候审。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介绍,这次以敲诈勒索罪批捕,是因为警方经过侦查,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
  
  “在适当时候带点炸药出现在北京”因申请国家赔偿遭驳回……周禄宝即向苏州市公安局长张跃进发了邮件,称“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拿点炸药出现在北京”
  
  此外,周禄宝还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案件材料显示,周禄宝于2011年9月1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一年,去年9月17日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后,周禄宝于2012年11月27日向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以被“错误刑拘”为由,要求被申请人昆山市公安局赔偿4879.5元及精神损害慰问金2万元,遭驳回。又向苏州市公安局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也遭驳回。
  
  昆山市公安局、苏州市公安局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周禄宝先通过网络发帖,并向宗教、旅游、信访等政府部门投诉,进行负面炒作,再以“消除负面影响”等方式索取钱财,周禄宝有敲诈勒索的嫌疑,昆山市公安局对周禄宝采取刑事拘留,行为合法,且未超出法定的期限。
  
  苏州中院在今年7月22日驳回了周禄宝的申请。7月24日,周禄宝即向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发邮件,称“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拿点炸药出现在北京”。7月29日,周禄宝又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中发微博称“用我自己奔走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系列方式解决,并乘坐高铁前往北京”。
  
  7月30日,周禄宝经北京市公安局传唤后被苏州公安局民警带回苏州。
  
  警方介绍,周禄宝还涉嫌对北京、河北、安徽等15个省份的23个单位和部分群众实施网络敲诈勒索。周禄宝目前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这些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
  
  警方称周禄宝认为会有人来救他苏州警方介绍,周禄宝认为自己是网络名人、意见领袖,一直认为自己影响力很大,所以在刚刚被控制的时候并不配合,言语间透露出外面很多人关注他,会来救他的意思
  
  苏州警方介绍,周禄宝认为自己是网络名人、意见领袖,一直认为自己影响力很大,所以在刚刚被控制的时候并不配合,言语间透露出外面很多人关注他,会来救他的意思。
  
  苏州警方介绍,经过侦查了解到,周禄宝自幼父母离异,父亲早亡,母亲离家出走,他与母亲已多年不联系。但在与朋友的沟通以及回答警方讯问时,周均称家中人都已去世。
  
  南都记者查阅周禄宝实名博客“周禄宝的博客”,从2012年1月到2013年7月10日,周禄宝共发表接近200篇时评文章,均取材于网络热点事件,涵盖范围以其老家甘肃省为主,江苏、河南等地的热点事件也均有涉及。而在其腾讯微博上,内容也均以类似信息为主。
  
  苏州警方介绍,周禄宝曾在宁夏某单位担任驾驶员、新闻报道员,曾发表多篇通讯报道,领导对他的成绩非常认可。之后在多家网站做管理员,其微博粉丝最多时达110万。
  
  “把你们局长叫来,咱们做个交易”在一段讯问视频中,周禄宝说“把你们局长叫来,咱们做个交易”,周禄宝提出的交易方案是苏州公安局把他给放了,而他则给苏州公安局在网上进行推广,提升形象
  
  在一段讯问视频中,周禄宝说“把你们局长叫来,咱们做个交易”,周禄宝提出的交易方案是苏州公安局把他给放了,而他则给苏州公安局在网上进行推广,提升形象,还说:“你们以前做的宣传不行,这次不用你们花100万了,10万就够了。”
  
  苏州公安局局长张跃进说,周禄宝一直不配合讯问,有时候讯问,周禄宝低着头,任凭民警讯问,他一言不发。
  
  在另一段周禄宝接受讯问的视频中,周禄宝自称认识很多媒体人士,包括知名媒体领导和知名调查记者,他有时候就向他们报料。
  
  23日下午,南都记者在苏州市看守所见到了周禄宝。两名民警讯问时,周禄宝还是低着头,闭着眼,谁也不看。
  
  “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你是否申请回避”,“请介绍一下你被刑拘的情况”,民警讯问10分钟,周禄宝一个字也不回答。民警结束了这次讯问,周禄宝才睁开眼睛,在民警的带领下离开。
  
  说法
  
  亲友:
  
  周禄宝替人维权主要是帮忙
  
  周禄宝的女友陈女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周禄宝近年来替人维权,但主要生计是与人合伙做生意,“只是最近他比较忙,杭州那边的生意不做了,但西安的生意还在”。据周禄宝的一名朋友透露,周禄宝替人维权主要是帮忙性质,“我就知道有一次有人硬塞给他几万块钱”。
  
  法学专家:
  
  以曝光为手段索要钱财涉嫌犯罪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家洪道德对南都记者说,以网络曝光为手段索取财物等,涉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并没有对敲诈勒索的手段作出任何限定。
  
  洪道德说,如果说网络爆料者只是发布了负面信息,没有与信息涉及的对象讨价还价,就不属于敲诈勒索。而只要在发布了负面信息后,或者是在发布信息之前,威胁了对方,实施了索要钱财的行为,就涉嫌犯罪。即使未遂,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理。
  
  洪道德说,敲诈勒索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3年以上,最高刑期为10年。
  
  洪道德表示,以曝光贪腐信息为要挟来进行敲诈勒索的,如果曝光信息属实,是可以从轻判刑的。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只会从轻处罚,而不会减轻处罚。即在某个量刑幅度内轻判,而不会减少到另外一个量刑幅度。
  
  网络研究专家:
  
  应建立公开、专业的网络维权平台
  
  昨天,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微博管理的博士后庞宇对南都记者表示,一个人在网上对负面信息进行曝光,如果不能吸引关注的话,网络维权或举报就难以成功。为了吸引眼球,一些举报或维权的信息难免会存在一些添枝加叶,甚至是虚假的。
  
  昨天,从事多年心理学工作的心理学博士刘素珍对南都记者说,在心理学上有一个“重复现象”,即一个观点不断重复可以得到强化,这也是一些网络推手大量在网上发布帖子的原因。不断发布网帖可以强化网民对这个事件的印象,试图通过强化使网民接受他们的观点,哪怕这些观点有时候是谣言。
  
  庞宇说,很多网络上的爆料信息,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处理不好的话会导致舆论风暴。庞宇建议在网上建立公开的、专业的维权平台,建立规范的维权路径,使每一件网络举报都能得到切实的解决。这样,既使网络能够起到反腐的作用,也使打着反腐旗号实施敲诈的行为难以实施。
  
  (原标题:涉嫌发帖敲诈百万元 网络名人周禄宝被批捕)
  
  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8-25/02402803937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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