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1日电 (记者 冯志军)记者1日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甘肃官方最新文件要求,该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流浪乞讨现象严重、流出量大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和帮助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救助机制,整合救助资源,完善救助网络,改进救助方式,提高救助能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意见》提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要求减少城市、乡镇、旅游景区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消除未成年人流浪现象,构筑起“及时发现、有效救助、妥善安置”的新型救助管理模式。
《意见》要求,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的流浪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工作范畴,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符合条件的且有就业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要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场所建设,构建市州、县市区、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救助工作网络。认真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社会力量进行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以及开展心理疏导、教育矫治、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等救助服务提供各种便利。(完)
原文链接:http://www.gs.chinanews.com/news/2013/09-02/217937.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