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基本养老制度的补充

时间:2013-09-20 10:1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这一消息恰好在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男当园丁女编织”等围绕养老制度的激烈争论之时发布,出于对政府是否向公众转嫁责任的担忧,大多数舆论对于“以房养老”表现出了相当的抵触和疑虑情绪。

        在新浪微博上,有关“以房养老”的搜索结果高达二百万余条。质疑的声音主要集中在政府责任和“以房养老”在国内的水土不服上。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养老住区专委会主任陈宏认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养老服务业的规划非常全面,对各部门的任务分工也非常明确,反映了中央政府对于养老事业发展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只是融资政策中提到的一条而言,并不代表政府转嫁责任,和基本养老制度和财政兜底也并不冲突。

       北控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徐涛也认为,“以房养老”仅仅是提供了一条市场化的、可选的养老产品,并不替代政府、社会的责任和个人的赡养义务。

       对于“以房养老”在国内的发展前景,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在国内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制约,不太可能成为主流。

       陈宏认为,首先,中国老人的资产传代价值观、中国老人围绕住房作为活动中心的传统习俗是“以房养老”的重大阻碍,对观念的突破可能还需要经历数代人的时间;其次,房屋70年产权政策影响到金融机构对房产的估值以及后续的流通,相关政策亟待明确。中国房协副会长朱中一则指出,“以房养老”比较适合房价长期稳定的情况,而国内房价波动较大,由此带来的风险可能会影响到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的积极性。

       此外,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受到上述因素的制约,“以房养老”发展将十分缓慢,规模也将“小众”,难以指望其成为养老保障的支柱。作为“以房养老”的积极推动者,原中房集团总裁孟晓苏在微博上也表示,“以房养老”可能更适合从失独老人和无子女老人开始做起。

       不过,陈宏认为,“以房养老”作为国际上的成熟产品,是对养老制度的必要补充,假以时日,在国内还是会有较好的发展。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执行主席杨乐渝则认为,“以房养老”盘活了老年人群的存量房屋资产,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不仅能改变老年人群养老资金不足的局面,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也带来了流动性,目前很多人对“以房养老”并不了解,政府应多加宣传引导,从局部试点做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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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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